除上述最基本內容外,美國部分研究者認為中國“和平發展”戰略還有以下具體內容。
1.中國把注意力集中於國內發展,對外不會與其他國家進行對抗。白永輝和郭蘇建指出:“(‘和平發展’)此新概念承認中國崛起,但強調中國崛起將是和平的,因為國家把注意力集中在其令人生畏的內部問題上。”[15]
2.中國倡導“睦鄰友好”,與鄰國“加強相互信任和合作”。羅伯特.薩特指出,中國決定“和平發展”,以使世人確信其持久和平發展的意願;強調與周邊國家發展“睦鄰友好關係”,避免鄰國聯合制衡中國的可能。[16]
3.中國越來越融入國際體系,實現互利互惠。白永輝和郭蘇建指出:中國“追求和平發展與和諧世界”,“意味著中國繼續進入國際經濟體系,接受現存國際經濟秩序,支持日益增加的合作和交流(如果這些合作和交流是互利互惠的)以及多邊主義”。[17]
4.中國通過繼續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合作實現共同發展。奚其和郭寶鋼指出:中國“注意加強與發展中國家聯繫”,努力構建“雙贏關係”,以推動構建“和諧世界”。[18]
此外,促進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也是中國“和平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趙全勝和劉國力指出:海峽兩岸關係發展是中國“和平發展”戰略的基本組成部分。中國領導人認為和平統一中國“有重大意義”,如今更明確表示,只要存在和平發展的希望,就不會訴諸武力。2009新年前夕,胡錦濤還就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出六點意見。[19]
三、關於中國實施“和平發展”外交戰略的可能性和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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