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環球時報文章:近來,圍繞我國南沙群島及附近海域的領海主權與海洋權益之爭再起波瀾。只是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南海區域發現巨大的油氣前景,一些南海周邊國家才不斷挑起與我在南海主權問題上的爭端。中國從來沒有主動挑起事端,相反,中國是南海周邊國家在南海問題上一再發難的最大受害方。
作者:張政文 解放軍南京陸軍指揮學院教授
近來,圍繞我國南沙群島及附近海域的領海主權與海洋權益之爭再起波瀾。筆者認為,中國要破解南海困局,應對之策,重在“四立”。
一曰“立德”。從歷史角度講,中國擁有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不僅具有充足的歷史依據、國際法理依據,以及二戰結束後中國政府收回南沙群島主權的歷史事實,而且在20世紀70年代初以前,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及南海周邊國家對此也沒有異議。只是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南海區域發現巨大的油氣前景,一些南海周邊國家才不斷挑起與我在南海主權問題上的爭端。
中國從來沒有主動挑起事端,相反,中國是南海周邊國家在南海問題上一再發難的最大受害方。如今在南海海域,周邊國家一共竪起1000多口油氣井,每年攫取的南海石油資源達數十億美元,而中國至今沒有在南海竪起一口油氣井。因此,我們要站在道義的制高點上,努力爭取在南海問題上的國際話語權和戰略主動權。同時進一步提高我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和政策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獲得國際社會的理解和認同。
二曰“立信”。在國際交往中,誠信乃立國之本,在南海問題上我們同樣也要重諾守信。一方面要看到,南海之爭並不是我們與南海周邊國家關係的全部內容,雙方在政治、經濟以及地區安全等領域有著廣泛的合作空間。另一方面,在南海之爭中,我們既要強調維護南海和平與穩定是符合南海各方利益的,同時也要堅持我們在南海問題上的政策底線,即“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對於個別南海周邊國家出爾反爾,不講信用的言行,要堅決揭穿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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