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李登輝和劉泰英因“國安”秘帳案,共謀侵吞國庫美金七百七十九萬餘元,遭特偵組起訴貪污、洗錢等重罪。
聯合報社論指出,特偵組調查結果顯示,此案是李登輝利用職權以假公濟私的騙案。一九九四年間,李登輝以外交需要為由所動用“國安”秘帳的那一筆一千零五十萬美元,其實在一九九五到一九九七年,已由當時的“國安局長”殷宗文逐年以“國安局”預算結餘補回,尾帳差額只有台幣八千九百萬餘元。但李登輝和劉泰英、殷宗文為安排李在退休後購置大樓設立台綜院為政治基地,竟在明知“國安局”已補回秘帳大多數墊款的情況下,仍然要求“外交部”拿出全額墊款即一千餘萬美元,還給“國安局”;他們一開始即打定主意,待“外交部”交出錢來,就只把“國安”秘帳的最後差額台幣八千九百萬餘元還回去,其餘的二億多台幣即美金七百七十九萬餘元,則挪為私用。本來有意見的“外交部”,在李登輝指令時任“總統”辦公室主任的蘇志誠再三要求“外交部”的情況下,只好同意還錢,做了冤大頭。
我們要指出,國民黨退台之後,兩蔣洗面革心、重新做人,特別是蔣經國,清廉勤政,熱愛人民,口碑最佳。利用最高的權力,大肆貪污,應該是從李登輝開始,到了陳水扁,則至登峰造極的地步。李扁二人貪婪之極,舉世罕見,令人髮指。
至於李扁二人利用民粹主義來撈錢,更是一大發明。
我們知道,是台灣人民用選票中止了這樣的權力貪婪。
馬英九、國民黨執政,總結教訓,應該不會步李登輝與陳水扁的後塵。但是,如果政權更替,民進黨人會不會舊疾復發,現在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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