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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聘139名台籍人士任涉台案件調解員
http://www.CRNTT.com   2011-06-24 16:52:55


  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4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福建各級法院已聘請139名台籍人士擔任特邀調解員,這些調解員為涉台案件糾紛妥善解決,維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新華社報道,漳州市漳浦縣三豐種苗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陳隆峰是法院特邀調解員。他對記者說,台胞擔任調解員的優勢在於熟悉兩岸法律、政策,容易獲得台胞當事人信任,增強涉台案件審理的透明度,促進涉台糾紛妥善解決。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謝開紅說,2010年,福建各級法院共審(執)結各類涉台案件2041件,佔同期大陸法院審(執)結各類涉台案件總數的43.9%。

  謝開紅介紹說,自2009年6月《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以來,至今年5月底,福建法院共辦理各類涉台司法互助案件3889件,其中,辦理協助台灣地區有關法院送達文書案件3867件,佔大陸法院辦理同類案件總數的37.9%。

  謝開紅說,福建法院創新涉台案件審判工作機制、推進閩台司法交流合作先行先試。2009年漳州市兩級法院全部設立獨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審判庭,集中審理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在大陸地區首次認可台灣地區有關仲裁機構做出的仲裁裁決和台灣地區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和解筆錄。

   謝開紅說,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出台《關於加強涉台審判工作 服務保障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意見》,強調妥善處理涉台糾紛案件,維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意見》提出健全多項工作機制,包括:探索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司法保障機制,創新涉台審判工作指導協調機制,完善涉台審判管理機制,健全涉台審判訴訟服務保障機制,推行涉台審判司法公開機制,完善涉台民商事糾紛訴訟與非訴訟相啣接解決機制,構建閩台司法交流合作常態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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