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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添加劑若無必要 衛生部可重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22 16:16:26  


  中評社北京5月22日電/新京報報道,衛生部昨日發出情況說明,對大米可使用三種添加劑進行回應,其中引用中疾控專家觀點明確,澱粉磷酸酯鈉(增稠劑)在大米中不允許使用,但對雙乙酸鈉(防腐劑)和脫乙醯甲殼素(被膜劑)兩種添加劑,情況說明中未明確在大米中有無必要使用。

  【疑問1】

  防腐劑對大米有何作用?

  “防腐劑可保鮮防黴變”

  在情況說明中,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副所長王竹天表示,雙乙酸鈉是一種常用防腐劑,可用於原糧、大米、糕點等。脫乙醯甲殼素(也稱“殼聚糖”)作為被膜劑,可用於大米。這兩種食品添加劑用於大米,主要功能是大米保鮮、防止黴變。但對於這兩種添加劑是否有必要在大米中使用的問題,說明中沒有明確。

  記者先前采訪時,長期從事大米研究的河南工業大學糧油食品學院教授周顯青認為,雙乙酸鈉本身是防腐劑,雖然比較安全,但用幹燥的方式就可以讓大米水分降到安全儲藏水平,正常情況下大米的保鮮在三個月到半年沒有問題。

  殼聚糖有可能用於大米表面的被膜或拋光,但目前大米的拋光技術能使大米表面非常好,沒必要使用添加劑。

  有大米廠商也向記者表示,生產大米沒有聽說過有用添加劑的。

  【疑問2】

  添加增稠劑是否必要?

  “米制品可有條件使用”

  事件焦點中,另一種添加劑為澱粉磷酸酯鈉,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GB2760-2011)中寫明,澱粉磷酸酯鈉使用的範圍是糧食和糧食制品,包括大米、面粉、雜糧、塊根植物、豆類和玉米提取的澱粉等(不包括原糧及07.0類焙烤制品),用量為“按生產適量使用”。

  王竹天解釋說,澱粉磷酸酯鈉是一種增稠劑,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中,其實還設定了三個表格來限定添加劑的使用條件,如果綜合來判斷的話,大米中是不允許使用澱粉磷酸酯鈉的,但是大米制品(如米粉)可以有條件地使用。他說,在目前工藝條件下,大米使用增稠劑完全沒有必要。

  周顯青也表示,澱粉磷酸酯鈉本身是一種澱粉的變性產品,有吸水的作用,成本較高。可能用在大米制品譬如湯圓、米粉等,沒聽說用在大米里的。

  【疑問3】

  大米添加劑是否會被撤銷?

  “歡迎就添加劑提意見”

  王竹天說,依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的要求,如果某種食品添加劑不再具有技術必要性,或者有新的科學證據表明存在安全隱患的,衛生部將及時組織重新評估。

  不過,情況說明并未明確“雙乙酸鈉和脫乙醯甲殼素”在大米中使用是否已經沒有工藝必要,也未說明是否會對這兩種添加劑在大米中的使用進行重新評估。

  王竹天則強調,《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明確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在達到預期效果情況下,應當盡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加工中的用量。

  作為第一屆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審評委員會副秘書長,王竹天表示,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審評委員會秘書處,歡迎各方就正確使用和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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