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動監所向記者提供了文件——《關於印發<江蘇省開展強化畜禽屠宰監管確保肉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該文件規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廣泛宣傳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危害,提高養殖場(廠)的質量安全意識,要加大養殖環節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使用或教唆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行為。商務主管部門要督促定點屠宰廠改善監測條件,提高對瘦肉精等禁用物質的檢測能力。
“我們只是行業主管部門,瘦肉精整治是農業部門牽頭負責的。”商務局屠宰辦工作人員不同意動監所的說法。
這位工作人員說沒見過這份文件,打電話到江蘇省商務廳,商務廳也稱沒見過該文件。看來,所謂專項整治行動中提高檢測水平的要求自然也沒有落實。
這份文件2010年7月19日印發,由江蘇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農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藥監局6個廳局聯合下發,牽頭的是商務廳。
據介紹,這是一份轉發文件,其源頭是國務院部署的一項專項整治行動,整治重點就是屠宰場。
屠宰辦工作人員也提供了一份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意見》,這是2010年10月20日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的文件。
該文件規定:農業部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管工作,可在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環節對“瘦肉精”檢驗、認定和查處,負責生豬收購、販運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工作;工商管理部門負責“豬肉流通環節監管,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豬肉的行為”,商務部負責加強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督促屠宰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管理的相關制度。
幹活就要給錢給編制。農業部門有關人士透露,該文件下發後,農業部上報了一個帶預算的監測瘦肉精方案,但財政沒給錢。這份要求“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的文件最終擱淺,掛在中央編辦的網站上。
文件責任無法明確,屠宰場成了監管瘦肉精的空白區。
目前為止,儘管都在監測瘦肉精的使用,但南京市農委和商務局有關人士都認為,這只是應急之舉。在屠宰場監測瘦肉精的使用,不在他們的職責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