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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曝光數起食品安全事件,從“瘦肉精”到上海超市的“染色饅頭”,無不威脅民衆身體健康,溫家寶總理怒斥“誠信的缺失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 |
中評社香港4月19日電/英國《金融時報》4月19日載文《中國食品危機無極限》,摘要如下:
食品安全是社會誠信的底線,從三聚氰胺到染色饅頭,食品變成化學試驗品震驚社會,社會的誠信安全底線搖搖欲墜。
有法不依,監管失靈,從監管者到製造者缺乏最基本的責任心,呵護誠信的行為得不到基本鼓勵,產權保護失靈造成食品劣勝優汰,是食品安全崩潰的三大主因。造假成本過低,激發了人性中最惡劣的一面。
中國不乏成階梯狀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三聚氰胺事件曝光後,2009年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圍繞食品安全法還有其他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如供食用的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條件、程序,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執行。
再嚴格再完善的法律條文也無法抵擋一次惡劣案例的示範。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後的法律處理表面非常嚴格,實則是抓大放小,既未追溯三聚氰胺的源頭,也沒有追究三聚氰胺的廠家與化學家們的責任,法律既象徵性地處罰了違法使用三聚氰胺的廠家,卻同時抑制了保障自身權益的結石寶寶家長的維權行為,給不法廠家們劃出了一條明確的造假處罰底線——銷售者可能被判處死刑,食品生產廠家被判處無期,官員可能異地為官,而絕大部分的利益鏈條上的人不會受到觸動。
另一起更惡劣的事件是雙匯瘦肉精事件。中國最大的豬肉深加工企業使用瘦肉精被曝光,截至2011年4月12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肯定了河南瘦肉精案的查處工作,通報稱,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6名,收繳瘦肉精400餘公斤,搗毀生產窩點1個,摧毀銷售網絡2個,查獲一大批生產設備及銷售票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