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日本右翼勢力挑撥、煽動反華情緒,中國對日外交需要提高“說明力”,善於針對中日一些敏感問題向日本政府和公眾做深入細致的說明。有關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就需要以日本外交文書等日方的歷史文獻說明事實真相。要加強同日本國會朝野的交往,特別是與日本年輕一代國會議員的交往。通過中日友好省城的交往,積極推動中國各地方與日本的務實合作。對願與我方對話的日本右翼人士也不要歧視,而可在接觸中增進對方對中方立場和觀點的理解。
中國一直主張在國際交往中“求同存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歷程,正是中日兩國求大同存小異的過程。為結束中日兩國戰爭狀態,恢復中日和平與友好,中日兩國超越了社會制度、意識形態方面的不同,擱置了領土爭議,這也可以稱之為“求同超異”。中日雙方要最大限度地維護兩國共同的根本利益,不因小異而損大同。尤其要注意防止中日之間具有對抗性的局部矛盾演變成公開的全面對抗。關於東海問題,對兩國之間的敏感海域可暫時避開,進一步劃清“共同開發”與“合作開發”的界限。首先,可在中日“有爭議而不敏感”的區域進行共同勘探;然後根據共同勘探結果和兩國關係氣氛考慮共同開發;對在沒有爭議的中國大陸架上開發的油氣田,中方既可繼續單獨開發,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和中國法律,吸收部分日資參與合作開發。
除了“求同存異”,還應進一步“求同化異”、“求同尊異”、“求同納異”。即便中日兩國難以在日本對外戰爭的全部歷史認知問題上取得完全一致,但應該在認定日本侵華戰爭性質問題上取得共識。使中日兩國年輕一代正確認識和對待歷史,更加珍惜中日友好。在經濟方面,中日加入東亞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展開貿易自由化談判,也是一種求同化異的過程。
一個人也好,一個民族也好,只有真心誠意地尊重對方,才能得到對方的尊重,才能真正享受那無窮而有趣的多樣化世界的美妙之處。伴隨中國公民赴日旅遊人員的增多,只有求同尊異,才能使中日兩國民眾在未來“自由交往時代”彼此和諧相處。
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初,周總理就明確提出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要和平共處,中國要“向一切國家的長處學習”,並指出“這是最有自信心和自尊心的表現”。中日之間的許多差異反映出兩國間各自的長處與短處。如果只看到差異中對方的短處,便會導致彼此厭惡;但是如果能更多地看到差異中對方的長處,便能相互學到許多東西。這就是“求同納異”。中國要建設好,就須向包括日本在內的世界各國的長處學習,兼收並蓄,將別人之長變為本國之長,並進一步加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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