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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途說” 不合時宜的單邊主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1-11 09:42:10  


  作者:陳勤浩 廣東 清華大學兩岸法政問題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1月6日,千呼萬喚之下,被譽為兩岸制度化協商一大創舉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終於宣告正式成立。年內歲末,備受矚目的第六次“陳江會”也已在台北圓滿降下帷幕。自一九九三年兩岸在新加坡舉行第一次“汪辜會”以來,大陸與台灣互為平等協商的談判對手,每次兩會協商,兩會領導人總是相敬如賓,行禮如儀。每次會談都收獲頗豐。迄今為止,兩岸共舉行了六次“陳江會”。兩會在短短兩年半時間裡,共簽署了15項協議,達成了兩項共識並簽署了里程碑式的ECFA。

  與兩岸平等協商氣氛很不協調的是,作為馬政府委以主管兩岸事務重任的賴幸嬡女士,近來不時發表一些帶有綠營色彩的片面性言論,著實有損兩岸的政治互信基礎,有違兩岸平等協商原則,恐將削弱兩岸關係的後續動力,壓縮兩岸和平發展的戰略空間,既不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期待,更不利於兩岸關係的持續改善與和平發展的持續深化。

  靠攏綠營的典型言論 

  2010年12月6日,在台灣“陸委會”委托國策研究院舉辦的“兩岸互動與東亞權力關係之變遷研討會”上,“陸委會主委”賴幸嬡女士發表演講時指出:要守護台灣人民的核心利益,包括“民主”、“主權”、“安全”、“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空間的權利”、“不被歧視的權利”、“弱勢者生存的權利”等七項來推展兩岸關係。有關台灣未來的前途,對兩岸關係的未來,她認為應該由2300萬人民做出民主、自由的選擇。

  賴女士此番言論甫出,島內外輿論一片嘩然。12月9日,國民黨籍“立委”蔣孝嚴首先在“立法院”質問賴幸嬡:關於台灣前途沒有排除獨立選項的主張,與民進黨的主張有何差別?有沒有“違憲”之嫌? 

  緊接著,台灣兩岸統合學會的張亞中和謝大寧教授12月11日在台灣《旺報》發表題為《賴幸媛犯了致命的戰略性錯誤》的文章,指出賴幸媛的講話是“向綠營論述進一步靠攏的典型發言”,表明了“國民黨跟著綠營論述走”,馬英九如果在“2012險勝也會帶來險境”。

  12月30日,台灣“監察委員”周陽山也對賴幸媛提出質疑,指賴的“台灣前途說”沒有排除“台獨”選項,抵觸“憲法”以“國家統一”為前提的核心價值,要求賴幸媛兩個月內答覆。周陽山表示,根據“憲法”本文第四十八條規定,“總統”有遵守“憲法”的義務,除非透過“修憲”,否則“憲法”就是以“國家統一”為核心價值;但即使透過“修憲”,拿掉“國家統一”等前提,仍會衝擊“憲法”第四條對“我國”固有疆域的規範,面臨既有“憲政基礎”崩解的危機,最後走向“制憲”這條路。

  不合時宜的單邊主義 

  細讀賴女士的這篇演講文稿,發現其中有不少單邊主義的思維邏輯。現擇其比較突出的三個問題與賴女士商榷: 

  第一,賴女士認為唯有台灣人民的核心利益得到理解、尊重與確保,兩岸關係才能更穩定地向前發展,兩岸和平穩定繁榮,也才能有穩固的盤石,不會再有倒退的逆轉風險。這段論述讓人覺得不可理喻:按這個邏輯,如果台灣人民認為他們的核心利益是搞“台獨”或者“獨台”,大陸人民也必須予以滿足嗎?兩岸關係中的另一邊——大陸13億人民的核心利益是否也應該被尊重並得到確保呢?如果有朝一日台灣人民用“民主”的方式,確認其核心利益就是“台獨”或“獨台”,也應該被尊重並得到確保嗎? 

  第二,賴女士希望大陸方面近期提出撤除飛彈的相關言論能盡早實現,說到做到。她稱,真正的和平不應存在任何前提,台灣人民認為中國大陸應該主動撤除對台的武力部署,這才是真正的善意,這也是台灣人民普遍嚴正的要求與期待。姑且不論古今中外是否有不需要任何前提的和平,大陸方面多次呼籲兩岸通過適當方式適時就兩岸軍事部署的有關問題進行接觸交流,以利穩定台海局勢,台灣方面為何總是以“時機尚不成熟”為由加以搪塞回避?賴女士8月初在美國演講時還稱這是大陸“單方面有急迫感”。這種既要求大陸早日撤飛彈又回避兩岸相關協商的態度,與“葉公好龍”有什麼兩樣? 

  第三,賴女士提出關於兩岸關係未來的選擇,必須要有民意的支持,要以社會共識為基礎,台灣未來的前途,應該要由2300萬人民做出民主、自由的選擇,這也是台灣“朝野”的共識。果然,身兼國民黨主席的台灣領導人馬英九,在2011年元旦文告中也公然宣稱:“國家”的前途,台灣的未來,都掌握在我們2300萬人手中,由我們自己來決定。馬政府為了選票,居然可以違背被寫入執政黨黨綱的“兩岸和平發展五項共同願景”,可以違背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共同政治基礎,公開提出與奉行台獨黨綱的在野黨一樣的“台灣前途由住民自決”的主張,預示著其兩岸政策正在趨於忽視和平發展利益,偏離兩岸求同存異原則,勢必給兩岸交往和互動帶來變數。對此,兩岸同胞不可不察。

  上月中旬,大陸中台辦主任王毅在廣東東莞台商協會慶典上發表致詞時指出:“兩岸關係是雙方的事情,是兩岸共同的事業。這就需要我們雙方相互理解,相互體諒,相互釋放善意,相互展示誠意。這樣,我們才能實現兩岸之間的良性互動,並把兩岸關係帶入良性回圈,實現互利共贏。換句話說,我們要避免把自己的意見強加給對方,也不要用單方面的標準來衡量和判斷對方。兩岸關係如果能夠有序、穩定和良性地發展,我們就一定能夠不斷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 

  兩岸同胞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大陸和台灣是兩岸人民的共同家園。兩岸關係與台灣的未來理所當然應由兩岸同胞共同決定。兩岸人民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共同分享和平紅利,共同開創中華盛世,共同守護全民族的整體利益,這已越來越成為兩岸同胞的共識,也已越來越成為台灣的主流民意。

  對於兩岸政治分歧與固有症結,兩岸應共同努力,逐漸縮小分歧,擴大共識,最終實現聚同化異,這才是正確途徑。兩年前,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就已提議:兩岸可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兩年過去了,台灣方面既遲遲不願就政治議題進行接觸對話,又不斷要求大陸接受其單方面的主張。這是典型的單邊主義!要知道,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並非大陸單方面的責任與義務,台灣方面也有同等的責任和義務。馬政府作為台灣的執政當局,賴女士作為台灣當局委以重任的主管大陸事務的最高層級官員,在涉及兩岸關係的大是大非問題上不可不慎,謹請三思而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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