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被判刑的省部級官員
陳紹基 廣東省政協原主席
罪名及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死緩,索取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959.5萬元
王華元 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紀委原書記
罪名及判決: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緩,收受他人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71萬餘元,價值894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王益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
罪名及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死緩,索取、收受對方錢款折合人民幣1196萬餘元
皮黔生 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濱海新區管委會原主任
罪名及判決:因受賄755萬、濫用職權罪被判死緩,曾致國有資產損失2.2億
黃瑤 貴州省政協原主席
罪名及判決:犯受賄罪,被判死緩,先後多次收受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54萬餘元
鄭少東 公安部原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查局原局長
罪名及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死緩,索取、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幣826萬餘元
米鳳君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罪名及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死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28萬餘元
陳少勇 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書長
罪名及判決: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索取和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819萬餘元
朱志剛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原主任
罪名及判決: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744萬餘元
康日新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
罪名及判決: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受賄660萬餘元
黃松有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罪名及判決:貪污、受賄金額為510萬元,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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