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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進入後ECFA時期,基本上已不可能走回頭路,但是更深入的交流合作,則不可避免將碰觸涉及主權歸屬的敏感議題。(資料圖片) |
中評社台北11月24日電/本周是台灣五都選舉的決勝周,自然也吸引了包括朝野上下,以及海峽對岸和各國關心台灣藍綠政黨勢力消長的人士關注。但是再重要的選舉,也不能使“國家”機器的運作因而停擺,同樣的,兩岸關係的發展進程也不應受到影響。
台灣工商時報社論指出,事實上,就在此次選戰漸趨白熱化的關鍵時刻,我們注意到負責兩岸經貿談判的主管官署,已經根據業已簽署生效的ECFA所設定的議題,針對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和大陸對口單位展開初步諮商,希望能夠在下月中旬前達成協議,以便提報預計屆時召開的第六次陳江會正式換文認可。對於相關主管官署不因一時的選擇而耽誤既定政務的推動,無疑是務實和成熟的作法,在台灣過度泛政治化的當下十分值得肯定。
雖然如此,目前距離六次陳江會的召開,時間其實已經相當緊迫。而根據報導,前揭的兩項議案,雙方在具體內容上其實還是存有一定程度的歧異,如何能在未來幾周之內,經由諮商談判,歸納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協議共識,既考驗雙方的能耐和智慧,也將是ECFA生效後的第一個試金石。畢竟這個階段的諮商談判,不若前階段談判ECFA只是針對兩岸整體的經濟合作框架,表達原則性的意願,此一階段所涉及的,則是直接與兩岸相關產業的切身利益相關聯。同時也無可避免要碰觸到對雙方主權、治權如何看待的敏感話題。萬一因而破局,則不只將使六次陳江會陷於空談,甚至還會導致兩岸關係的倒退,其影響的確不容小覷。
檢視目前正在討論中的兩項協議,不論是投保協議,或是醫藥合作協議,都各自牽涉到雙方相關產業的利益,要獲致雙贏,還真是需要一番取與捨的討價還價過程。譬如就投保協議而言,由於台商前往大陸投資已逾20載,因此台方關注的焦點,主要是在對台商人身安全的保障,以及期待一旦面對大陸地方政府進行土地徵收時,能夠建立合法公平的補償機制,概括而言也就是希望能先將投資保障制度建置起來。相對的准許陸資來台投資是這兩年才開放,迄今的累計投資金額也不過才一億多美元,因此陸方的訴求重點自然是希望台方能進一步開放市場,而這一部份台灣內部仍然存有爭議,負責談判的官署等於是要腹背受敵。
除了雙方業界的利益訴求各不相同之外,投資保障協議的諮商,有關如何設置仲裁機制也將是一個棘手的課題。如依國際通例,兩國之間的投保協議,在有關仲裁條款部分,通常都會指定聯合國底下的世銀投資人與國家間爭端解決中心作為仲裁機構。但是陸方基於國家主權的考量,並不同意台方提議由世銀來擔任仲裁機關,而在面臨觸礁的情況下,據悉台方可能退而求其次,主張改以指定WTO爭端解決機構作為雙方發生爭執時的仲裁單位。我們認為這樣的安排,依循台方加入WTO的模式,算得上是務實的作法,也應是雙方都能接受的雙贏結局。
不過,兩岸經貿合作涉及主權議題,面對投資保障仲裁事件時,雖可用變通的WTO模式務實化解,但在處理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中,有關藥品認證的課題時,卻將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如所周知,一種新藥品從研發製成,再經過臨床檢證,通常需要一段漫長的時程,最後才能正式上市行銷。而各國基於保護國民的身體健康,沒有任何國家對新藥品是採用相互認證的。也就是說,一種新藥在甲國經過冗長的程序終於取得准予公開販售的認證,但要申請進入乙國,並不能像一般貨品般迅速取得銷售許可,而必須依照乙國的法規重新走一趟冗長的認證程序。為此,兩岸醫藥業者自然希望能夠簡化審核、認證的流程,甚至最好能夠相互認證。但如真的相互認證,要麼意謂兩岸同屬一個治權範圍內因而無需再次認證,要不然就是代表兩岸相互承認對方的主權,並同意創建相互認證的新例。然而前者的意涵,恐難為台方所接受,而後者則為陸方所難接受。從而顯示,即使雙方業者乃至主管官署都認同加強雙方醫藥衛生合作,包括新藥的相互認證,乃是對業者都有利的雙贏之局,但除非透過更高層的政治談判化解主權、治權的糾葛,否則最後所獲致的協議,將只能是低階的合作協議,其效益作用也將大打折扣了。
綜上所述,兩岸進入後ECFA時期,基本上已不可能走回頭路,但是更深入的交流合作,則不可避免將碰觸涉及主權歸屬的敏感議題。因此最後我們要問的是:台灣對於未來的兩岸政治談判,到底做了什麼樣的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