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9日電/東方早報報道,17日上午,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長陶校興(59歲)被執行逮捕強制措施。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當天宣佈,由該院立案偵查的陶校興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對陶校興執行逮捕強制措施。
初步查明,陶校興涉嫌利用土地審批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或個人的財物,數額巨大,情節嚴重。
據報道,1992年12月至1998年7月,陶校興歷任上海市松江縣委常委、副縣長、代縣長和縣長等職務,1998年7月調任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長、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副局長,案發前任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
據報道,早前閔行梅隴鎮的住宅樓盤蓮花河畔家園大樓倒塌事件中,多名利益方皆與陶校興相互牽扯。另外,陶校興胞弟陶校林、兒子陶青等人都經營房地產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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