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8日電/聯合報今天發表讀者文章,談楊淑君事件。
射箭協會工作人員陳京生投書說,亞運場上眾所期待的漂亮寶貝跆拳選手楊淑君,竟然未戰即敗;被宣告失格,當場痛哭。瞬時間所有輿論強烈表達抗議不滿,甚至台灣媒體記者集體退出國際跆總的說明記者會場。
悲痛的眼淚是如此真實,我們相信選手和教練的清白;但更重要的是,事件是如何發生?當下該怎麼解決?民粹式的鼓譟毫無助益,只是阿Q式的集體宣洩。
“體委會”副主委陳顯宗說了實話:“不公平,但我們只能吞下。”實話並不好聽,引起媒體和群眾一致撻伐。但回想一下鄭大為事件,就能發現“體委會”這三個字,在國際運動體制中,其實完全沒立場使力。弄得不好,國際總會有權將中華台北代表隊停權,禁止參加任何國際賽事。
政論名嘴、“行政院長”官們,請先搞懂遊戲規則後,再來大肆評論謾罵。國際賽場上有裁判、審判委員、仲裁委員等,每項賽會都有清楚的明文規定,繳交保證金—提出書面申訴,受理後的判決結果不容任何異議,更不會改判。較嚴格者亦有時間限制,過了時效,叫誰去抗議也沒用。
國際體育的運作體系,是把“政府單位”明確地排除在外;印度今年即發生因政府過度干預,單項運動被國際總會警告停權。不公平,當然會有不公平,但這就是現實的競技運動運作方式。
該延伸思考的是,國際體育組織中,有沒有能使力的人?跆拳道協會內部秘書長、國際組長、技術委員會,對於比賽新規則掌握程度又是如何?教練、領隊的臨場應變能力又如何?規則是死的,但人是活的。
台灣在亞洲總會中,有多少裁判及相關職務人員?這些都是競技運動的無形籌碼,在我們需要的時候是最能發揮效用的。希望輿論能聚焦於“解決問題”,而別再灑狗血地操作沒有實質幫助的民粹議題。
另一讀者、屏縣長治的涂晉誠文章說,這樣的結果對國人而言,難以接受也非常氣憤。不過,當事人及教練團應對這件事做出正確的回應,否則未來的跆拳道路途,將愈來愈艱辛。
參賽運動員與教練團對於比賽規定,必然比任何人都還要清楚,在國際賽事仍發生這種看起來“冤枉”的事,主辦國與審判團應不致離譜到,透過“陰謀”來弄掉真正的金牌得主。換言之,選手與教練團如真覺得被冤枉,就應透過規則進行必要的申訴與仲裁,並公開說明整件事情經過原委,使其產生一定程度的壓力,讓主辦國重新進行正確的決定,否則哭訴沒用、抗議丟臉,甚至於還會影響未來世界賽事的參與資格。
“體委會”面對這種事更應主動幫忙,不要讓選手單打獨鬥,甚至於含冤斷送運動生涯。大家應集思廣益把“內幕”找出來,讓“有心人”付出代價,還給運動一個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