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大理州政府新聞辦表示,2010年8月14日,在大理州漾濞縣蒼山西鎮發生一起因放牧村民與公司員工發生糾紛導致故意傷害的案件,4名台灣籍人士受傷。
因放牧發生糾紛引發傷害案
雲南網報道,當地警方調查,8月14日13時許,漾濞縣蒼山西鎮花椒園村大浪壩小組村民蘇水妹(女、51歲)將自家的騾子放牧在雲南天寶祥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附近。18時許,蘇水妹去找騾子時,發現騾子被拴在雲南天寶祥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廠部內,在她要牽走騾子時,公司員工稱騾子吃了公司莊稼,要求賠償200元人民幣。蘇水妹以無錢為由欲強行拉走騾子,公司員工與其發生爭執,並將蘇水妹推搡出公司外。蘇水妹隨即打電話將情況告知其子趙鑽成、趙鑽武。其後,趙鑽成、趙鑽武及親戚趙興成邀約當地村民20餘人,手持木棒、石塊於22時許強行闖入公司內,並將公司4名台灣籍員工打傷。
漾濞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後,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進行處置,迅速協助公司將傷者送往州人民醫院進行治療。經醫院檢查,4名傷者中,肖姓台灣籍員工顱內出血、昏迷,林姓台灣籍員工傷及頭部、左手肩部骨折,謝姓台灣籍員工眼睛受傷,另一名林姓台灣籍員工手、腳部位表皮擦傷。4人均為台灣省南投縣人。
10名嫌疑人被刑拘
案件發生後,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密切關注案件進展,專門聽取了關於“8.14”事件及其處置工作情況的匯報,並就就醫療救治、案件調查等工作作了指示和要求。同時,成立了“8.14”事件協調領導組,負責統一指揮協調,並代表大理州委、州政府到州醫院看望慰問了受傷人員及家屬,並對傷員救治工作向州醫院領導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