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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法和兩岸政治現實看兩岸關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8-10 00:23:15  


 
  兩岸和平發展過程中的民主政治交鋒

  台灣的民主運動有民進黨的貢獻。政黨、新聞解禁後給民眾帶來了自由、人權、多元文化和政治權利,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筆者以為,在肯定台灣的民主化成就的同時,還要指出台灣的民主離成熟和理性的民主還有相當的差距,台灣的民主在兩岸關係問題上,李登輝、陳水扁鼓吹本土化、培植台獨勢力,以“住地”民主淩駕國家主權,同時無節制和極端化的政治運作,消耗了太多的社會資源,也遏制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進程。筆者認同民主的普世價值,同時認同民主的實現形式應當是多樣化的,應當以國情、社情、人民的最大利益為依歸,應當以社會可以支付的成本為考慮,選擇恰當的民主實現模式。如果沒有這樣的認識,台灣的政治人物、媒體、智庫若以傲慢的心態,以為可以向大陸輸送台灣的民主模式,在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照搬台灣的民主,讓大陸陷入台式混亂,那實在是癡人說夢。

  當一批台灣政治人物為台灣民主制度唱讚歌的時候,林濁水先生的尖銳批評似乎是一劑清醒劑。他說,從美牛事件、《地制法》草案到《公務員考績法》、房屋稅、廢死刑、健保……,一連串政策,決策品質的荒腔走板簡直令人歎為觀止。相反的,對岸近20年來無論面對97亞洲金融風暴、2001美國網路泡沫、2005-2008全球通膨,直到今天全球金融風暴,其決策品質都值得肯定,也長期維持了全球最佳的經濟成長率,對照起來令人不禁為台灣前途憂心如焚。他還說,對岸的中共政權,黨內採用民主集中制,由集體領導的政治局做決策,也和西方內閣或總統制一樣做精英式決策,但依賴廣設在各級機關的“智庫”,由下而上彙集來資訊和知識,這樣的過程保證了近20年來,在財經決策上穩定而優良的品質,硬是遠遠地把台灣比了下去(聯合早報網2010-04-01)。

  兩岸和平發展過程中,對各自的政治制度應當以相互尊重和交流為最現實的考慮,相互不否定,相互交流,相互學習和借鑒,取長補短,大陸更多學習台灣尊重民意的充分表達、民意代表對民眾的服務和聯繫,台灣要學習大陸的政治協商制度,民主與集中相協調的制度以及全國一盤棋,集中優勢資源辦大事的政治優勢和行政決策效率。兩岸執政者絕不可以以民主政治為武器,人為設置交流障礙,試圖影響乃至干涉對方和政治制度,從根本上說,尊重兩岸的政治制度,是尊重兩岸人民的政治選擇,雙方需要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由兩岸人民自行完善。這一方面,大陸做得比較好,大陸的領導人早就宣示,完全尊重台灣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生活方式,台灣方面卻表現出傲慢和好戰的態度。

  在兩岸共享主權的前提下,“一國兩制”是兩岸保留各自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的一種制度設計,這本與主權無關,台灣的一些政治人物,把“一國兩制”與主權掛,對“一國兩制”作妖魔化宣傳,這是台灣政治人物和執政當局不客觀和非理性的態度。

  兩岸關係的政治前瞻

  (一)“一中各表”難成共識

  “一中各表”成為中國國民黨對“九二共識”的表述,大陸對此並未作正式的表態。“一中各表”表甚麼?從現階段看,“一中各表”的本質是糾葛於中國的代表權,是一個現階段無法解決的重大爭議。所以應當避免在現階段無法達成共識問題上的糾結,回避代表權,“大化”一個中國的立場,進一步清晰“一個中國”的共識。

  (二)台灣當局“主權”表述與“一個原則”、“三個共同”

  兩岸關係中揮之不去的是“主權”問題。在台灣,無論是民進黨還是執政的中國國民黨都會堅持“主權”問題。無非是三種情形:一是台獨式表述,台灣是獨立主權國家;二是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憲法”表述;三是“中華民國”主權縮限表述。台獨的表述是敵對式表述,其他兩種表述也只會加深和擴大兩岸的爭議,無法尋求兩岸對話的平台。我以為,台灣當局的法統,當然是歷史的“中華民國”的承繼,就政治現實而言,台灣當局是中國的一個區域政權,從法律上看是中國的一個“法域”。為避免雙方的“主權”爭拗,大陸已經在兩岸關係上釋放出巨大的善意,表明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並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獨享中國主權。筆者以為,作為善意的回應,台灣方面的“主權”表述也可以體現出歷史與現實的連接式表述:一是表述歷史上真實的“中華民國”(歷史的、血緣的、文化的一個中國)堂而皇之的“一個中國”;二是表述現實的一中分治的“一個中國”--因內戰導致的一個中國兩岸治權的分立。

  所以台灣當局可以推演的“主權”或“憲政”選項是:即在下一階段政治談判中,擱置代表權爭議,兩岸共同宣(表)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承認由於歷史上國共內戰形成的當前的兩岸分治格局,承認分治不能影響歷史的、血緣的、文化的、政治和法律的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策略和政治智慧上展開:一是對歷史主權的堅守與表述,因為歷史的“中華民國”是真實的;二是完善治權,共謀發展,改善民生,完善民主;三是擱置“各表”的中國代表權爭議,對現實一個中國主權的“法理共表”、“法理共用”、進而“共議統一”;四是對未來實現統一的全新“一個中國”的法理的與事實上的主權共享。

  具體來說,在現階段,要擱置“一中各表”的國家“代表權”雙邊爭議,在“一個中國,共同表述”的原則下,“共謀發展、共話民主、共議統一”。把現階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目標歸納為“一個原則”、“三個共同”。“一個中國,共同表述”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原則和政治基礎,把她作為政治基礎和原則,不是大陸方面的強勢打壓,因為她是符合歷史的,又照顧了台灣的感受,富於彈性和前瞻性的原則。“三個共同”:一是“共謀發展”,這是經濟和民生議題,也是現階段最為現實的選擇;二是“共話民主”,這是兩岸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對兩岸民主政治建設以及兩岸關係的政治安排提出建設性意見,這是在經濟上共謀發展之後的政治互動;三是有了經濟的共同發展和政治互信,就可以“共議統一”,協商統一的具體實現形式。“三個共同”可以階段性實施,也可以交替安排。

  不要忘卻可以寬容兩岸共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尊榮

  (一)大陸不舍親情,台灣不忘親情

  60年的離散積聚了太多的愛恨情仇,但是無論台灣內部對兩岸關係發生多大的紛爭,政治總是可以協商的,大陸政府和民眾對台灣的親情是不能割捨的,這就是共同血緣和共同文化的力量。國際關係是外部關係,是以利益為先導的政治關係,以實力為支撐,以鬥爭為手段;兩岸關係是內部關係,以親情為主導的內部利益協調關係。兩組不同的關係,大陸處理起來涇渭分明,大陸對台灣充滿仁義與溫情,大陸的領導人、民眾在兩岸經濟事務上深知大陸與台灣並不對等,在台灣要不要簽ECFA吵吵嚷嚷之際,大陸人民與產業並沒有以對等之說與台灣討價還價。不是不應該,而是如溫總理所說,兩岸是兄弟。

  大陸同胞高度關注台灣問題,認同台灣問題涉及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大陸的政府和人民對台灣同胞十分友善,很在意台灣同胞的福祉和利益;大陸同胞對政府兩岸和平發展最終實現和平統一的意願高度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只要有利於台灣同胞的事情大陸人民都願意積極做好,哪怕有所犧牲。對大陸政府和人民而言,只有一個問題是決不妥協的,那就是對分裂國家的台獨活動決不妥協。

  (二)台灣要守好兩岸和平發展的底線

  做官一陣子,做人一輩子。文化與民族認同是政治倫理、人文倫理的底線,是政治家的底線也是做人的底線。政治家可以提出任何政治主張,但就是不能分裂民族、分裂國家,就像做人不能數典忘祖。兩岸政治對抗,兩岸人民都要承受苦難,民族的苦難是共同的,不只是台灣在背負,大陸人民同樣也深受苦難,兩岸之間的爭拗畢竟已成歷史。不要忘卻,是為了不要重蹈兄弟相殘的歷史悲劇;可以寬容,是為謀求兩岸人民的共同福祉。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0年8月號,總第1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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