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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問題:馬英九的考驗與兩岸的共同審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8-23 00:17:57  


 
  擔任台灣領導人以來,馬英九個人對釣魚島問題的主權立場並沒有過公開的正式的表述,但其行政當局在2008年以來多次明確表達了“中華民國”對釣魚島主權的主張。在“聯合號”撞船事件及其後的“全家福號”主權宣示行動中,馬英九當局的立場也表現出與前任不同的明確和強硬。其實,自馬英九主政台灣之後,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一直未得到正式批准的“中華保釣協會”終於從“內政部”拿到了承認批文,這使得三十多年堅持戰鬥的台灣民間“保釣”運動終於有了合法的組織,馬英九更因此被保釣人士寄予厚望。2009年5月12日,台灣“外交部”發佈“中華民國大陸礁層外部界限聲明”重申,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釣魚列島、南沙、西沙、中沙、東沙群島及其周圍水域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對上述島嶼及周圍水域、海床及底土享有國際法所賦予的所有權益,任何國家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張或佔據,在法律上都屬無效。(注2)言語中對台灣不能參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些許不滿,但總的主權立場是很明確和一貫的。

  其次,馬英九當局對釣魚島問題的處理反映了兩岸關係優於對外關係的政策思路。

  對於台灣來說,釣魚島問題實際上涉及兩岸關係和日台關係,在兩岸關係毫無交集甚至尖銳對抗的時期,民進黨曾將台日關係列為強力爭取重點。馬英九對“聯合號”被撞事件的強烈抗議甚至到撤回駐日代表的決定,反映出馬政府對日戰略思維的轉變。台灣學者林中斌認為,現在馬英九在政策順序上是經濟發展優先,然後是主權政治尊嚴,最後才是軍事安全,在發展經濟為主軸的情況下,自然與大陸打開僵局是最重要的,這個部分會優於“與邦交國間的名義外交”和“與美日歐間的實質外交”。(注3)

  事實上,馬英九一上任,日本各界就產生了馬政府會“親中反日”的憂慮,而2008年6月的“聯合號”被撞事件後,馬政府的對外政策思維就完全表露,使得日本方面對其政策可能轉向的疑慮得到落實。日本《產經新聞》在6月16日曾以“台灣民族主義抬頭、對日態度轉為強硬”為題,發表評論認為馬英九政權採取了強硬的態度,其根源在於“中華民族主義”所包含的根深蒂固的反日仇日思想,認為自馬英九上台以來,台灣的“中華民族主義”情緒日益抬頭。(注4)釣魚島問題是考驗馬英九對日政策立場的“試金石”,日本方面的敏感有其理由,因為一個顯然的事實是,馬英九的強硬立場與兩岸關係好轉有直接關係,不管是不是“一個中國原則”激發了台灣的“中華民族主義”,至少從結果上看,馬英九當局的政策的確發生了轉向。

  第三,馬英九的釣魚島政策在強硬的同時也有所保留。

  馬英九站在“中華民國總統”的地位上,其政策保持了執政者慣有的謹慎,所謂的強硬是有所保留的。當前階段,馬英九政治日程表的優先次序是大家共知的,但這不是表明非最優先議題的解決可以不考慮內部政治壓力,或者不考慮與其他議題的協調。具體到釣魚島問題上,他的決策必然會權衡內部反應,更不能不考慮台日關係的未來發展。撞船事件發生後,台灣“外交部”“日本事務會”在處理的手法上顯得軟弱,未能充分堅持主權立場,結果受到藍綠“立委”的強烈批評,而在輿論一片譁然之中,行政當局又遲遲沒有表態,直到事發三天后才發表“總統府”的四點聲明。措辭上雖然足夠嚴厲,但因反應遲緩,還是引發了島內民間輿論和“立法院”的不滿。原本各方還期待馬英九作為曾經的“保釣人士”能夠多多維護台灣漁民權益,但在複雜的台、日、大陸的三邊關係中,馬英九決策謹慎遲緩,顧慮甚多,其矛盾心態清晰可見,既想履行“中華民國總統”守土維權之責,又害怕被扣上“親大陸、反日”的帽子而失去部分民意支持,因此只能在具體應對上努力做到各方都討好。

  第四,台日關係對於馬英九依然至關重要。

  馬英九儘管在決策優先順序上更重視兩岸關係,但是鑒於台日關係的戰略價值,即台日實質關係的前進與倒退關係著台灣重大的安全利益,因此馬英九當局在具體的事件處理中也採取了一些以避免衝突升級為理由的息事寧人的做法。比如,馬英九表示主權和漁權問題應和平冷靜協商,要避免影響台日關係,要求台灣船隻暫時不要進入釣魚島十二海浬區域等,這種理性姿態符合以談判解決衝突的國際潮流,但並不能令保釣人士滿意。2008年12月,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訪問日本,吳在日本表示“釣魚島屬於我們,但我們希望擱置主權議題,聯合開發漁業。”這多多少少帶有修復台日關係的意味,儘管吳的訪日是在撞船事件後半年,但很明顯仍是一種平衡策略,馬英九當局希望改善與日本關係,消除日本對馬英九採取親大陸政策的顧慮。因此,當2009年9月再次發生日本扣留台灣漁船事件時,馬英九當局沒有採取強硬立場,只是提出雙方要重回談判桌,要有理性等,反應強度遠不如2008年。

  當然,馬英九2009年的“軟弱”反應招致了島內的不滿,台灣一些媒體認為,“外交”談判永遠是軟硬兼施,從來只有台灣讓步,日本強硬扣船,等於是默許日本擴大海域主權。(注5)立場強硬的保釣派認為,馬英九所主張的法制精神在激烈的利益對抗面前,有可能被日本歪曲成台灣當局承認自己對釣魚島主張依據極為薄弱而不得不自制、撤退的證據。

  釣魚島問題與兩岸關係:一種歷史性的交集

  馬英九上任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歷史性轉折使得人們有了許多美好的期待,這些期待,在經濟領域已隨著ECFA的順利推進而有望實現,而在政治領域,儘管談判之路漫漫迢迢,虛實不定,但良好的氣氛使人們不由得倍感珍惜,心生一些實際上深藏已久的希望,或許,是時候合力應對那些兩岸都不堪困擾的問題了?南海主權問題和釣魚島問題,正是兩個將兩岸與中國主權最直接關聯起來的重大問題,當這兩個問題在兩岸之間具備了討論條件的時候,一定是和平發展之路走得比較平穩之時,因此珍惜是當然的。

  然而,與討論兩岸南海合作問題一樣,在和平發展條件下探討兩岸在釣魚島問題上的應對,也是一個極其複雜而重大的問題,必然要審慎周全,因為太多問題需要考慮,例如,釣魚島問題到底需不需要公權力層次的合作?如何判定合作時機是否成熟?理想的合作方式應是怎樣的?更為關鍵的問題是,中國在釣魚島問題上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目的之一是要淡化主權爭議,致力於資源的合作開發,台灣也明確主張“擱置主權議題,聯合開發漁業”,這兩個策略都是對日本提出的。而兩岸一旦合作,即使只是在資源開發領域,也必然帶有共同維權的意味,這會不會突顯主權爭議從而造成更深的與日本的矛盾?考慮到兩岸關係的未來方向以及中國在釣魚島問題上的戰略部署,筆者認為,目前階段合作時機是否成熟尚難確定,但兩岸本著守土維權之責至少可以在以下問題上有所準備:

  第一,兩岸應該更重視利用國際法維護中國主權。

  釣魚島問題是一個涉及主權歸屬的國際法律問題,“擱置主權爭議”在本質上也只是一種過渡性方案,兩岸與日本之間的爭議如果不能經雙邊談判解決,最終可能要通過國際司法管道解決。兩岸和日本都意識到這點,並一直都重視利用國際法的有關規定伸張自己的訴求,目前的情況是,爭議雙方利用國際法的不同規定各持一端,司法解決面臨困境。

  國際法上判定領土主權,有兩種原則,一是以法理和歷史歸屬為依據,即先佔原則;二是以實際有效控制和管轄為前提,即實效支配原則。這兩個原則是國際法認為的對領土宣示主權的完整性條件。但在爭議性領土的主權問題上,這兩個原則可能出現分離,釣魚島問題目前即屬這種情況。先佔原則指使用最早發現並有效管轄該領土的歷史文獻與法律文獻作為依據,在這方面,中國有遠早於日本的“先佔”文獻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多部法律文獻作依據,而且美國也正式承認過1971年交給日本的只是釣魚島的施政權(行政管理權)而非主權,因此日本在這一原則上處於劣勢。但是,正是由於美國將施政權交予日本,使得日本在實效支配方面反而佔據了優勢。所謂實效支配原則,也稱時效取得原則,指在足夠長的時間內對某一領土連續地和不受干擾地行使主權而最終取得該領土,這個原則在國際法上有一定爭議,即它不考慮取得領土的合法性,只關注連續的排它的實際控制過程,即使如此,這一原則在實踐中仍然有不小的影響力。日本自1971年以來,就不斷弱化與中國爭議歷史上的歸宿,更強調長期實效支配或實際控制,並且一直用官民合演的雙簧劇向國際社會宣示其對釣魚島的有效管理和權利,這一做法在若干年後會產生怎樣的效果確實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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