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昨天,新華社發表時評《看不懂、想不通的公租房價》,對北京此前公布的公租房價提出質疑。
文章稱,7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首次公布三個公租房項目成本租金,不過,每平方米每月高達二三十元的租價不僅沒比市場價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場價還高。
在北京市公布的這三處公租房中,價格最高的豐台區黃土崗項目為每平方米每月30元,即一套50平方米的公租房每月租金為1500元,與市場租價不相上下。記者曾在位於西五環外的公租房附近居住,那里的房租比公布的公租房價還便宜。即使依照北京市住建委提供的市場價來算,公租房價格也大多為市場價的8 折至9折,但後者多有一定裝修並配備基本家具家電,綜合來看更實惠。喪失了價格優勢的公租房,如何體現保障房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性質,讓人看不懂、想不通。
政府推出公租房的目的,是使一些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在無力通過市場租賃或購買住房的情況下,能夠實現“居者有其屋”。公租房價格不能和市場租金一樣,更不能比市場價高。如果不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而是以成本、盈利等為依據來確定公租房價格,就會背離公租房建設的初衷。
在全國率先開展公租房建設的重慶,公租房的租金基本控制在市場租金的60%以內。而在香港特區,由政府提供的“公屋”租金僅為同地區市場價的25%,解決了近1/3香港市民的住房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今年6月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地的公租房價格要“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這應該是確定公租房價格的基本政策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