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及相關法規,在美國領土出生自然擁有美國國籍,年滿21歲後,就可申請其外國籍父母赴美定居。趙玲伶自己就是專程到美國生產,因此察覺“生產之旅”在大陸的商機。過去入住該公司坐月子的孕婦八成來自台灣,現在光是北京及上海的客戶就占了七成。趙玲伶的老公周先生稱,大陸客戶都是經濟富裕的醫生、律師、企業領袖、知名媒體人等,“他們搭頭等艙赴美”。
委托趙玲伶代辦赴美生產的朱女士說,教育及生活環境是主要原因,要提供小孩另一個選擇機會,有了美國籍在美國念書比較便宜。她說,她們夫婦目前沒有想要移民美國,“也許等退休以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