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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版“秋菊”打官司 華人女與騙子八年“抗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23 10:17:31  


  中評社香港6月23日電/陳靜稱自己是多倫多的“秋菊”。2003年,她移民加拿大,和不少剛出國的華人一樣,她第一次做生意就被騙子騙了。陳靜不甘心,將騙子告上法庭,如今8年過去,官司還沒打完。很多人都勸她放棄,但最終她還是堅持下來了。和電影里的“秋菊”一樣,她只想要個說法。近日,美國《僑報》報道了陳靜的故事。
 
  第一筆生意就遭遇騙子 

  2003年陳靜移民多倫多,由於在國內有經商經歷,陳靜移民後很快就注册了自己的公司,經營進口布料生意。 

  陳靜的第一個客戶是有一半華人血統的C女士,可以講一口流利的中文,這對英語不好的陳靜來說簡直就是一個機緣。C女士從事服裝設計、加工和銷售生意,看過陳靜的樣品後說她很喜歡,馬上要簽合同,而且沒有討價。C女士帶陳靜參觀了她的樣品室和生產車間,陳靜相信她是一個有實力的老板,沒多想就簽了總額1萬多加元的供貨合同。 

  很快貨就運到了,兩個月後陳靜按合同規定去銀行存支票,結果銀行告知對方賬戶已經關掉了。陳靜馬上找到C女士,C女士不慌不忙地告訴她,這個賬戶確實關掉了,忘記通知她,不過沒關係,來換張支票就行了。換了新支票,陳靜再次去銀行,這回銀行告訴她,這個賬戶內根本沒有這麼多錢,存不了。陳靜預感到不妙,馬上打電話給C女士。C女士的態度大轉彎,稱陳靜提供的布料有質量問題,她不能付款。 

  陳靜反問對方,如果有質量問題應該在15日內提出,現在都過了兩個月了,你為什麼才提出有問題?C女士說她當初沒有驗貨。 

  陳靜把C女士的意見如實向中國廠家通報,中國廠家的老板是陳靜大學同班同學,該廠產品主要出口歐美,檢測非常之嚴。陳靜的同學告訴她,對方是雞蛋里挑骨頭,想耍賴。陳靜讓同學把所有產品檢測報告寄了過來,這時C女士才講了實話:我的生意出問題了,沒錢付你。但C女士承諾,她的店里每天都有銷售,這些銷售款她會積攢起來還給陳靜,並要求陳靜把2/3的布料先拿回去,這部分布料她隨用隨取,並按時付款,剩下的1/3布料她重新開了支票。結果一如以前,支票到期陳靜還是沒拿到一分錢。如此又拖了一個多月,陳靜見對方沒誠意,一紙訴狀將對方公司告上法庭。 

  官司打了4年卻敗訴 

  法庭上,C女士堅稱陳靜提供的布料有質量問題,她不能付款。巧合的是,第一次庭前合議時,法官看過樣品後說,他的父親做了一輩子裁縫,他從小就是在裁縫鋪長大的,以他的經驗,他看不出布料有任何問題。眼看抵賴不了,C女士稱其實她不是公司老板,沒有權力來應訴。法官大斥荒唐,罰了C女士的款。 

  既然C女士不是老板,就讓真正的老板來吧。結果C女士從此了無音訊,再開庭時也沒露面。法官做缺席判決,直到強制執行時真正的老板才出面了,並宣布他對此事毫不知情,也沒有授權C女士簽任何合同,C女士只是一名與該公司有過合作的服裝設計師。C女士也當庭承認是她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法官判陳靜告錯了人,打了4年的官司就這樣輸了。但是她決心重新起訴C女士,陳靜的律師說:你不用再花錢請律師了。因為C女士已經當庭承認她欺詐,她在法庭的陳詞就可作為證據,這次你鐵定贏了。但偏巧這次換了個法官,法官說C女士的行為屬於欺詐犯罪,而陳靜是在小額法庭起訴的,欺詐犯罪不歸小額法庭管。加拿大小額法庭受理案件的訴訟標的,規定為不超過1萬加元。設置小額法庭的目的,是為使當事人能以簡便和低廉的方式解決糾紛。最終小額法庭只要求C女士賠償陳靜500加元。就這樣,8年的官司得到這樣一個結局。 

  陳靜的心情難以形容。折騰了那麼多年,花的錢和精力已遠不是1萬多加元的貨款所能彌補的。幾乎所有認識她的人都勸她,拉倒吧,為了區區一萬加元,耗了8年不值得。 

  就在陳靜準備放棄時,一位熱心的華人法律工作者告訴她,她完全具備條件上訴。經過多年的磨練,加之英語的進步,陳靜自己走進上訴法庭,並得到了法庭的許多幫助,她的維權之路還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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