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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落馬貪官--每4個中就有1個搞拆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22 17:54:56  


 
  手段曝光

  “光怪陸離”的拆遷“弊案”

  手段一:重複拆遷,騙取巨額補償。

  如六合區經濟開發區龍池村原會計徐家金,以虛假列支的手段,將已由其經手向村民發放的代勞費的明細表重複入賬列支,騙取徵地補償款人民幣61.4萬餘元。

  手段二:權錢交易,虛增拆遷補償。

  如在立案查處的洪強、許發成、許有國、施正祥共同貪污案中,洪強、許發成利用配合建鄴區房產局完成奧體中心有關工程動遷工作的職務便利,夥同許有國、施正祥在寧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租地塊上突擊搭蓋4600餘平方米違章建築,騙取拆遷補償款達150萬元,後四人私分非法所得。

  手段三:違反政策,篡改補償項目。

  如查處的季業定、黃宏光、管永堅共同貪污案中,三人採用在拆遷戶的戶口中加入其他人員戶口,將無證面積價格計算成有證面積價格等方法,騙取並私分拆遷補償款83萬餘元。

  手段四:虛構項目,騙取拆遷補償。

  如南京面粉廠辦公室原副主任楊洪敏,利用拆遷的職務之便,採取虛構事實、欺騙及出具虛假租賃材料等手段,騙取拆遷補償款、搬家獎勵、地上附屬物獎勵32.16萬元歸自己所有。

  手段五:玩忽職守,國家拆遷補償款被騙。

  如建鄴區房產局土地利用中心原科員牟湘寧在擔任某地塊拆遷的動遷組長期間,嚴重不負責任,對明顯有變造、塗改痕跡的土地使用、房屋產權等證明材料,未盡審核義務,隨意簽署有關補償協議,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達5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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