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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國土廳三名副廳長受賄 同時落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31 09:41:04  


 
  據陳愛民的一名代理律師講,“竊聽門”的確存在,此事導致劉積福懷疑身邊所有人,其中最主要懷疑對象是李江華、許建斌和陳愛民。

  “國土廳的這三名副廳長早被省紀委盯上了,‘竊聽門’只是加速了三人的案發。”江西省政法系統一名官員說。

  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聶贛良接受媒體採訪時稱,2008年底,江西省國土廳制定《江西省國土資源廳懲防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而“2009年是關鍵實施年”。

  去年1月12日,江西國土廳學習原中紀委書記吳官正著作《正道直行———黨風廉政建設的實踐與思考》,劉積福親手將書交到每一名與會者手中。

  劉積福在“贈書儀式”上提到,前些年系統內一些幹部廉潔自律意識不強,付出了沉痛代價,教訓十分深刻。

  這個“儀式”上,當時四名副廳長中唯李江華未出現。坊間傳言此時他已被省紀委雙規。

  一個月後,江西省國土廳在新餘市舉行國土資源局長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李江華依然不見蹤影。

  2009年3月1日,江西省國土廳《關於省國土資源廳領導成員工作分工的通知》宣布,李江華、陳愛民、許建斌均不再擔任黨組成員、副廳長職務。

  隨後,傳出三人被紀委雙規的消息。

  2009年3月,江西省委書記蘇榮就國土資源黨風建設做出重要指示:必須認識到,只要公共權力存在,反腐敗鬥爭就將是一項長期任務。

  引發系統反腐風暴

  反腐風暴中,國土系統作為重中之重,隨後也成為“重災區”,一系列官員被查出受賄而落馬

  2009年6月起,李江華、陳愛民、許建斌三人均因涉嫌受賄罪,分別交由新餘、景德鎮、贛州三地法院審查起訴。

  國土廳三名副廳長落馬,江西省委以此案為由頭,在全省掀起“抓系統,系統抓”的反腐風暴。

  2009年11月19日,江西省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幾個重點領域預防腐敗工作的決定》,提出將重點查辦土地管理、工程建設、礦產資源開發、產權轉讓、政府採購等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

  國土系統作為反腐風暴的重中之重,隨後也成為“重災區”,一系列官員因受賄落馬。

  南昌縣原國土局長何學鋒獲刑15年,南昌市國土局原局長周宏偉被判無期,貴溪市原國土局長陳福仁獲刑5年半,主管國土的原貴溪市市委副書記李長華獲刑13年,瑞金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易長征被免職……江西省國土廳一份未公開的統計數據顯示,自2009年3月以來,國土系統已查處13名縣處級以上幹部。

  “國土官員落馬都和工程招投標、土地使用手續有關,收受企業賄賂,為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肖彥明稱,針對系統腐敗案頻發,國土廳已將“保護幹部不出事”作為今年工作的一個重點來抓。

  肖彥明稱,保護幹部不出事,不是指出了事捂著蓋著,是指要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不能經濟發展了,官員下來了,發展經濟不能以違法、違規、違紀為代價”。

  在今年4月初結束的全國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會議上,江西國土廳現任副廳長劉定明報告稱,江西省國土系統一年內共制定出台各類制度、規定128項。

  今年1月,李江華因受賄574萬一審被判無期,李上訴後二審判決未做出;4月中旬,許建斌因受賄221萬餘元被判刑15年,當庭認罪;陳愛民被公訴涉嫌受賄220萬餘元,尚未判決。

  背後的地方“一把手”

  “政府一把手說這塊地這樣,你敢說那樣嗎?”一名國土官員認為,反腐是系統工程,也要盯地方“一把手”

  “我們注意到許多基層國土官員違紀違規審批土地背後,大多有當地行政一把手的強硬意志體現。”5月15日,江西某縣國土局長對系統反腐發表看法時說。

  “國土系統,行政上要受同級政府管轄。政府一把手說這塊地要這樣,你敢說那樣嗎?而在國土局內部,又是局長一個人說了算。一旦當地行政一把手因土地問題落馬,國土局長自然也牽連其中。”這名官員認為,如何制約權力,規範權力應是反腐根本。

  這名官員認為只抓國土系統,是治標不治本,“反腐是個系統工程,要盯緊‘一把手’”。

  據一名與陳愛民關係親密的知情者稱,陳落馬後,他當年任貴溪市委書記期間結交的地產商人找到陳家人,稱準備凑錢買地“交給陳書記開發養老”。這些人稱,當年受陳書記照顧,“土地方面的手續找他比找國土局管用多了”。

  在檢察院對原江西國土廳副廳長陳愛民的起訴書中,陳220萬元的受賄款中,170萬是其任貴溪市委書記期間所收。其中一個多次得到陳愛民“照顧”、幾次以低於市場價拿到地皮的地產商游兆漢,先後三次共送給陳105萬元。

  根據檢察院的起訴書,陳愛民2005年一年受賄130萬元,而當年,正是貴溪財政收入創歷史、突破10億元,時任市委書記的陳愛民受到省政府嘉獎。

  據了解,陳愛民案審理過程中,其代理律師曾辯護說,陳愛民主政貴溪期間,大力推行招商引資,貴溪發展了,當地百姓也富裕了,請法庭將陳愛民幫助外商的行為與一般受賄犯罪中權錢交易的行為,區別對待。

  江西國土廳辦公室主任肖彥明認為,“發展經濟,決不能成為官員貪腐的理由”。

  陳愛民案發後,又牽出貴溪市原委副書記李長華、市國土局原局長陳福仁,二人先後落馬受審。

  缺乏監督的資源管理權

  三起案件無一不與國土資源管理權有關,有官員指出,權力過於集中、缺乏監督,才出現權力尋租

  今年4月初結束的全國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會議上,江西國土廳現任副廳長劉定明曾說:“認真分析這三起獨立的個案,他們都具有一個共同特點,即三起案件都無一不與國土資源的管理權有關。”

  一名國土廳官員認為,三名副廳長案件不是窩案串案,更值得警惕,“當貪腐成為系統的普遍現象,那麼整個系統就都壞掉了”。

  該官員認為,正是部門權力過於集中、缺乏監督,才出現權力尋租。

  南昌市國土局長周宏偉落馬後,曾寫下數千字的《懺悔錄》。他稱,“有錢能使鬼推磨”、“金錢和財富是實現自我價值的最好表現”等錯誤觀念,“腐蝕了自己的思想和靈魂”。

  周宏偉稱,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與大款、老板打交道”,為尋求他的幫助,“一些大款、老板動輒一擲千金,不惜十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地送給他好處,一旦經受不住這樣的考驗,就會走向犯罪深淵”。他說,當自己一步一步走向權力中心時,總覺得自己與那些大款比,生活實在太寒酸了,“尤其是覺得憑自己能力應該比他們過得更好,應該擁有比他們更多財富”。

  據辦案人員稱,周宏偉無主動索賄行為,逢年過節,南昌市大大小小房地產商會排著隊到他家送禮,動輒數十萬,最多的一次收了一百萬。

  周宏偉收受房地產開發商賄賂21次,主要體現在辦理房地產項目的用地手續、掛牌出讓等事項。

  據江西省國土資源廳一位知情者透露,李江華是此次江西國土系統腐案的第一個落馬者。他被雙規後,先後檢舉了陳愛民和許建斌以及南昌市國土局原局長周宏偉。

  2010年1月28日,江西省兩會上,江西高院院長張忠厚與高檢檢察長曾頁久二人所作的工作報告中,均將國土廳三名副廳長落馬案,當作典型要案解讀。

  “要改變以往按部就班、零敲碎打的做法,而是要大喝一聲、猛拍一掌,堅決遏制腐敗的滋生蔓延。”今年的全國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提及江西國土系統腐敗案,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拍案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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