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任何一個業務經理而言,時間緊、任務重是永恒的難題。所以,在這種特殊性的局限下出現假貨也是有客觀原因的,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寬以待人”也是必要的,只是別忘了還有個“嚴於律己”。這個“嚴”是收藏家購藏拍品應時刻銘記的,否則,買假貨就是再自然、再容易不過的事了。
致使假貨上拍、成交的是“買賣眼”的存在和經濟效益的驅動的原因。
什麼叫“買賣眼”?就是看這東西有沒有“賣相”或是雖然“賣相”一般但價格很低,而不太關注東西真假、對錯。
有些假貨寫得、畫得比真跡還討人歡心,就像以前有人拿著仿造啟功先生的書法,到啟先生家去請他看,啟先生打趣說:“您這件挺好,比我寫的好多了!”就是屬於偽但有“賣相”這一類的。
不可忽視的是,如果事情僅僅局限在眼力的高低也就罷了,可情況好像並非如此簡單。曾經有個拍賣老總跟我聊天說,不僅拍賣行的工作強度大,會讓人覺得累得像鬼,而且拍賣行業太容易讓年輕人被金錢誘惑,一個好好的人經不住誘惑,很快就能變成“鬼”。拍賣中出現的故意收假貨,自送自托,甚至與造假者內外勾結,合謀分成等等醜行,不是鬼魅行徑又是什麼?
再就要從買家來說了。
一件偽作的成交,板子主要還是要打在買家的屁股上。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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