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2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提訊陳水扁與傳訊相關被告出庭,檢察官於庭中為前“總統府”會計專員陳鎮慧請求免刑,並免除與其他共犯共同追繳犯罪所得。全案訂於6月11日宣判。
中央社報道,高院合議庭今天傳訊所有相關被告出庭,進行宣判前的言詞辯論程序。前力拓集團董事長郭銓慶上午庭訊時,以“我願意面對司法”表示認罪,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銘哲及陳鎮慧也都認罪。
陳鎮慧說,陳水扁律師團一再質疑她公私不分,她也曾質疑,領公家薪水,卻要幫助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和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點收到的捐款與私人款項,是否公私不分,自己也不知道。她說,從未幫忙蒐集發票,也沒有使用“國務費”,一審判決卻要她連帶分攤新台幣1億元犯罪所得。
陳鎮慧說,面對司法她選擇坦白,但也背負背叛的壓力,請求合議庭給她自新機會,讓她有信心面對人生下半段。
至於科刑範圍,郭銓慶和陳鎮慧請求合議庭給予免刑,李界木和蔡銘哲則請求從輕量刑。檢方也為陳鎮慧向合議庭建請免刑,並免除與其他被告共同繳交連帶犯罪所得責任。
合議庭於庭末諭知,4人部分辯論終結,訂於6月11日宣判。下午將繼續開庭,審理其他被告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