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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族主義 華人社團對《赤色黎明》說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30 00:05:00  


姚繼成(左)、韓裔原告凱瑟琳·金(右)和海明,凱瑟琳·金和海明手裡拿著《赤色黎明》拍攝圖片。
  中評社香港3月30日電/僑報紐約報道,三名亞裔青年起訴米高梅公司(MGM),要求其停拍歧視華人的電影《赤色黎明》(Red Dawn)。其訴狀已於上周五(26日)交付位於紐約的南區聯邦法院。目前法拉盛華人社團也加入反對該片的行列。

  本案原告為三名亞裔青年:一名是在北京的大學生李榕榕,另兩名是在紐約的華裔克里斯汀.林和享特學院的韓裔大學生凱瑟琳.金。專業為亞裔媒體研究的金認為,這部電影宣揚種族主義,她的教授認為這部電影是有挑釁性的,但並不令人吃驚,因為亞裔在美國的媒體中不是被塑造成可笑、卑下的角色,就是充滿敵意的,從來見不到嚴肅的角色。亞裔勤勞、聰明的特點從來得不到體現。她的想法得到很多同學的認同,在短短一周之內,她就在老師和同學間收集了500個簽名,共同反對這部電影,希望能阻止這部電影上映。

  金表示,韓國人和中國人有很多共同之處,她的朋友都是華人,她也很喜歡中國人。所以,她要成為反對這部電影的主力之一。

  近日,全球藝術家聯盟、江西協進會和浙江總會等華人社團也表示反對這部電影。他們認為旅美華人首先會因這部電影的負面影響而受到牽連。美國宣傳愛國主義不能以犧牲華人的安全、利益為代價。全球藝術家聯盟主席姚繼成說,電影的影響力很大。現在美國有人在散播“中國威脅論”,而這部電影還在“推波助瀾”。

  據代理律師海明介紹,這次申訴(summons with complaints)的主要內容是要求米高梅公司停拍《赤色黎明》。依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 Act)的規定,公共場所不能有種族歧視,所以該片不應在電影院上映,也不要再動用警察單位、公立學校場地、郵政系統等公共資源,協助拍攝,因為美國憲法修正案第十四條規定政府不可以宣揚種族歧視。此外,最近還發現配合影片的同名電子遊戲,這可能會進一步在青少年心目中建立錯誤的華人形象。所以不排除將來把禁止這些電子遊戲的要求加入申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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