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2日電/陳水扁今天出庭說,他聽取龍潭購地案報告,只是了解政策,並無法定權限,情形就如馬英九聽“衛生署長”楊志良報告健保費率、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說明廢死議題一樣。
中央社報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龍潭購地與南港展覽館案,陳水扁於庭中主張,南港案和龍潭案,他自始至終都不知情,但一審法官在龍潭案中,卻依貪污將他判刑。
他說,當初聽取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等人報告龍潭案,只是了解政策,畢竟科學園區興建、土地取得,都不是“總統”法定權限,不能以“總統”聽取報告,就認定他有法定職權可以介入。
陳水扁更舉近日楊志良、王清峰請辭案為自己辯駁。他說,馬英九17日將於“總統府”聽取楊志良等人報告健保費率是否調漲的民生議題,馬英九也只是以“總統”身分了解政策內容,絕不等於有決定政策的權限。
陳水扁及律師洪貴參也舉是否廢除死刑為例,認為“總統”會見“法務部長”討論死刑存廢意見,也不代表“總統”有權決定是否廢除死刑。
此外,李界木出庭證稱,曾到官邸向吳淑珍報告龍潭土地的開發進度與困境;陳水扁答辯時,以“不速之客”稱李界木,指李界木當天到官邸找吳淑珍,他剛好下班回家,應吳淑珍要求和李界木打招呼,才會想順便向“不速之客”了解科學園區案進度。
合議庭於庭末諭知,下週將傳訊所有被告出庭,繼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