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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數千駐京辦擬半年內撤除 或名亡實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25 09:29:01  


 
  當務之急是立法

  在市場經濟的今天,產生於計劃經濟的駐京辦到底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一直是各界討論的重點。

  “駐京辦其實是一個紐帶,一頭連著地方,一頭連著中央,因此它問題遠非一撤了事那麼簡單。原有的數千家駐京辦所肩負的溝通聯絡、接待服務、信息匯總等職能,存在客觀需求,需另辟渠道加以滿足”。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根據相關專家計算,如果一個駐京辦每年的經費保守地按100萬元計算,所有駐京辦每年需要的全部經費就在100億元以上。由於財政管理上漏洞多,駐京辦主任對這些錢有絕對的支配權,花銷起來很隨意,也為腐敗提供了制度縫隙。

  “當務之急,是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告訴駐京辦活動的‘紅線’在哪里,哪些錢不能花。”李罡表示,食品領域有食品安全法,駐京辦有幾千年歷史,沒有一部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立法,規範駐京辦,是迫切需要做的。

  “縣級駐京辦確實該撤銷”

  北大社會學系教授鄭也夫為研究駐京辦的有關課題,曾帶學生到一些駐京辦做過體驗。昨天,對於相關部門出台的“半年內撤銷數千家駐京辦”的消息,鄭也夫向記者表示,諸如縣級駐京辦等確實應撤銷,但此撤銷令下發後,也將面臨一定程度上的博弈, “事實上,北京存在很多未注册的縣級、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駐京辦,他們往往私自在京購買或租用某地,開展和駐京辦一樣的工作。”鄭也夫稱,這些機構比較隱蔽,數量不好掌握,所以撤銷起來有難度。據了解,這部分未注册的駐京辦大概有1500到2000家左右。

  至於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核准後,方可保留的地級市、地區、盟、州人民政府駐京聯絡處,鄭也夫認為,應該不會被取消,“因為他們還肩負著特定職能。”

  “駐京辦職能應轉向公共服務”

  對駐京辦做過相關調查研究的中國勞動關係學院馬紅光博士認為,撤銷駐京辦不能一概而論,駐京辦的存在說明這一機構是已被嵌入到整個社會結構中,有其需要的一面。但一些駐京辦存在不良問題,尤其是縣級以下駐京辦、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在京設立的駐京辦並沒有存在價值,撤銷後原有職能完全可以由地市級代為處理。

  駐京辦長期被人戲稱“三不管”地方,中央、北京、地方政府都管不到,對此,馬紅光認為,此次保留下來的駐京辦應該加強監管,從財政管理、審計、人員活動、財政預算等各個環節加強監管。此外,駐京辦職能應更多地轉向公共服務,從“為官服務”轉變為“為民服務”,真正為當地來京的普通人搭建一個平台。“比如安徽池州辦做的就不錯,他們成立了好幾個同鄉會,定期把大家聚到一起加強交流。”

  “撤銷令難以真正起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教授張數義認為,撤銷令只是從表面上取消一些駐京辦,而不是從體制上來改變,撤銷令未必真能撤銷了“駐京辦”,因為縱使撤銷了,也可能會變相存在,難以起到真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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