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針對兩岸兩會協議是否大陸比較吃虧的話題,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今日回應說,兩會會談達成的三項協議的落實,惠及兩岸的漁農工商諸方面,能夠為兩岸各階層民眾帶來實際利益,使更多的兩岸同胞分享到兩岸協商的成果。
人民網報道,在今天的國台辦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稱,本次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簽署了農業和漁業的一些合作協議,有專家認為,這個協議對台灣方面更加有利,因為台灣是農產品和水產品出口的經濟,但是大陸會比較吃虧。請問發言人對這個觀點怎麼看?另外,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有一些預期要簽的協議,像避免雙重課稅,預計要簽,但沒簽,請問一下具體原因,是不是兩會商談確實有越談越難的情況?
對於第四次兩會會談所簽署的三項協議將會給台灣民眾帶來哪些利益,范麗青指出,《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主要是解決了雙方提供漁船船員勞務合作的負責機構和相應的管理問題,明確了船主和船員的權益以及船主與中介之間的權益等等問題。這一協議的簽署將保障兩岸漁業勞務合作健康開展,促進台灣漁業的發展。
范麗青說,《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兩岸檢疫檢驗合作與交流,為兩岸農業生產安全與人民生命健康提供更多的保障,有利於進一步促進兩岸農產品貿易發展,提高兩岸農民收入和農村的發展水平。
針對《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范麗青表示,雙方同意在標準、計量、檢驗、認證、認可及消費品安全等五大領域來開展合作與交流,這一協議的簽署有利於促進兩岸經貿往來和貿易投資便利化,提高兩岸產業合作的層次和水平,強化兩岸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范麗青認為,上述三項協議的落實,惠及兩岸的漁農工商諸方面,能夠為兩岸各階層民眾帶來實際利益,使更多的兩岸同胞分享到兩岸協商的成果。
至於第二個問題,范麗青表示,兩會確定的協商議題何時能夠形成結論並且簽署協議,主要是看各項議題的協商進程、進度來確定的,我們的態度始終是積極又務實的,也就是說,成熟一項就簽署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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