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馬英九前日上午在出席第九屆世界華語文教學研討會開幕禮時透露,他已責成“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推動申請“正體漢字”列為聯合國世界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馬英九還開玩笑說,每天打開電腦“WINDOWS”(電腦微軟視窗係統),看到“繁體字”這個標籤就很煩。但他又強調,不必因為有簡化字,就將“正體字”改叫繁體字。為此,他還曾在台灣微軟公司大力宣導“正體漢字”。
馬英九這番話,表面上看要是宏揚及推廣中華文化,因為他在同一個講話中,也提到了他推動兩岸民間團體合編《中華大辭典》,讓兩岸文字語彙有所對照之事。但仔細琢磨,不管他是無意還是有心,卻是“綿裡藏針”,處處“刺”向中國大陸的文化政策,可能會讓台灣的一眾“急統派”和大陸某些早就看不慣馬英九只懂得向大陸伸手“要著數”,但卻壓根兒就沒有向大陸作出回報之意的知識界,氣得直跳腳。
文章說,實際上,馬英九這番話,處處充滿“陷阱”,對大陸是頗為不友善的。其一、眾所周知,接受申報和審核“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機構,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屬下的世界遺產中心。按照《聯合國憲章》、《世界遺產公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和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的相關規定,在一個中國的架構內,只有具有聯合國會員身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有權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申報“世遺”和“非遺”。實際上,澳門特區的“澳門歷史城區”,就是由中國政府向世界遺產中心申報的。因此,並非是聯合國會員的台灣地區,是無權逕向世界遺產中心申報“正體漢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即使是要申報,也是應由中國大陸申報。馬英九提出這個問題,是否要試探和衝擊北京的“兩岸討論台灣參與國際活動問題”的底線?
其二、即使是馬政府不怕被民進黨罵為“投中賣台”,請求中國大陸代其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申報“正體漢字”為“非遺”,相信北京也不會答應。這是因為,一方面,大陸方面並不承認“正體漢字”這個詞彙,而是使用“繁體字”,而馬英九卻是堅持“正體漢字”,並嘲笑一看到繁體字“心就煩”,兩者的觀點立場南轅北轍。在兩岸經濟合作領域上大陸可能會處處遷就馬英九,甚至是有求必應,但在這個關係到中國國家文字政策的根本問題上,大陸將會是寸步不讓。另一方面更嚴重的是,馬英九提出的“正體漢字申遺”議題,可能在深層次含有批評大陸“摧殘漢字文化”,因而必須借助聯合國的力量來“拯救”它的政治意涵。
實際上,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二零零三年十月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規定,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總體上必須具備兩個特點:一是應當具有傑出的文化代表性,對有關群體和文化多樣性具有特殊價值;二是需要保護的緊迫性,特別是因面臨社會變革等因素缺乏保護而將消失的文化藝術形式。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佈審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五項條件,其第五項也是“由於缺乏搶救和保護手段,或加速的演變過程、或城市化趨勢、或適應新環境文化的影響而面臨消失的危險。”因此可見,馬英九就是以“面臨消失的危險”、“需要保護的緊迫性”的標準條件,來作為要將“正體漢字”申請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在“面臨消失”、“需要保護”的背後,其潛台詞是甚麼?相信不言而喻。這與當年中國大陸大搞“文化大革命”時,台灣當局攻擊中國大陸“摧殘中華文化”,並自詡為“維護中華文化的正統代表”,因而成立“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的思維,如出一轍。當然,當時其“文化大革命摧殘中華文化”的評價,不能說是不對,但其“只有中華民國才能拯救中華文化”的自詡,則未免有作大之嫌,此一論述也成為後來“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文化延伸,何況其還有與大陸政府分庭抗禮之意。馬英九是“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及其先後後身“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國家文化總會”的積極擁躉,在其愛將劉兆玄因“八八水災”救災不力而辭去“行政院長”之職後,馬英九正籌謀安排他接替自己出任“國家文化總會”的會長,為他坐鎮“文化復興”這個重要陣地。因此,倘中國大陸真的以“繁體字”的正名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就等於是間接承認自己“摧毀漢字”,至少是“保護不力”。
這與中國已成功申請納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昆曲、古琴音樂藝術等項目不同。就以昆曲為例,它之所以要保護,是因為其衰落是在於它是士大夫的生活情趣、藝術趣味。在市民階層崛起後,這種舒緩、惆悵的風格與他們格格不入,在不受市民青睞的同時,也失去了也開始務實起來的士大夫階層陣地。實際上,由於昆曲嚴格的程式化表演、緩慢的板腔體節奏、過於文雅的唱詞、陳舊的故事情節,喪失了時尚性和大部份娛樂功能,離當代人的審美需求越來越遠,因而難以爭得觀眾,演出越來越少,在演出市場上難覓其蹤。因此說,昆曲的衰落,是自然形成的,公權力並沒有施加任何影響。而《漢字簡化方案》的制定和推行、推廣普通話等工作,則是推動語言文字規範化的政府行為。五十三年來的語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證明,當年國務院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決策順應歷史潮流,順應歷史潮流,符合國情和民意,完全正確,取得了巨大成功,全國絕大多數非文盲人口已習慣寫簡化字,目前已有半數以上人口能使用普通話進行交際。這項工作為國家經濟建設、教育和文化事業的發展,以及增進民族團結、擴大國際交往和促進社會進步做出了積極貢獻,取得了巨大成就。今後還須依法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繼續推行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當然,還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在傳承、弘揚、創造民族文化及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方面的作用,將語言作為一種國家資源加以保護利用,支持瀕危語言搶救和弱勢方言保護工作。但這與所謂“搶救正體漢字”完全不同。
文章說,其實,大陸推行的簡體字,有八成五的文字是繼承上世紀三十年代國民政府的政策內容,另有一成半是源自於大陸學者根據古書和碑刻文上所遺留的簡體字而創造。實際上,一九三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簡體字表》,翌日教育部制定公布了《各省市教育行政機關推行部頒簡體字辦法》。國民黨反對簡化字,實際上只是基於“凡共產黨支持的我們就反對”的政治目的。因此,馬英九的所謂“正體漢字申報非遺”之說,無論是無意還是有心,都是與中國大陸的文字政策相悖的。不能像經濟領域那樣,對他有求必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