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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被告有特權?特偵組:被告應訊一律走大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13 15:36:29  


  中評社台北12月13日電/特偵組日前讓部分被列為被告的金控業者走後門應訊,被外界質疑給特定當事人特權。“檢察總長”陳聰明與特偵組開會研議後,決議被告未來都必須從大門進入特偵組。

  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二次金改案、企業給款案,日前已將多名現任或前任金控負責人或高階主管列為被告。檢察官日前密集傳喚相關被告說明,預計最快在本週內將全案偵結。

  特偵組日前傳訊包括前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董事杜麗萍、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等人時,允許他們的座車從車道駛入“國防部”文化營區,由後門進入特偵組,甚至允許這些被告的保鑣在營區內活動。

  但特偵組傳喚前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前中鋼公司董事長林文淵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扁家成員時,反而要求他們由大門進入特偵組,他們的司機或保鑣只能在營區外等候。遭媒體質疑特偵組給予特定被告特權。

  “法務部長”王清峰在獲悉此事後,立即致電陳聰明,並指派檢察司官員瞭解。陳聰明10日晚間與特偵組檢察官舉行例行性會議時,除討論扁案偵辦進度外,也要求特偵組對傳訊方式進行改善。

  據瞭解,會中初步決議,除了法律上規定必須維護安全的高層官員、案情不明朗時所傳喚的被告或證人外,特偵組未來所傳訊的被告,不得再以“躲避媒體拍攝”為由,從車道進入文化營區,一律必須從大門進入特偵組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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