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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乃威 |
為求脫身,甘乃威昨日突然將“十宗罪”加諸王麗珠身上,居心叵測,多位議員不齒其行為,甚至連他的黨友何俊仁都說,單看甘乃威提出的“十點”,其指控根本不足以嚴重到要將王麗珠解僱。有學者直指甘乃威質疑王麗珠的工作能力是“甩身策略”,希望證明自己並無因求愛不遂而“炒人”。
何俊仁亦指理由不足
大公報報道,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昨日回應記者提問時,直指甘乃威提出的“十點”不足以成為解僱王麗珠的理據:“我睇落去,唔係嚴重到要解僱囉!”他批評甘乃威在解僱王麗珠前並沒有進行適當的溝通,對王而言是一種“侮辱”:“佢(甘乃威)解僱嘅做法係做得唔啱,令到兩人嘅關係割裂。”
工聯會的黃國健也認為,很難單憑甘乃威的片面之詞判斷王麗珠的工作表現:“佢提出嘅問題都好濕碎,唔足夠令人覺得要炒王麗珠魷魚。”他質疑甘乃威在“表示好感”後的第三天便開始對王的工作表現表示不滿,可能是“存心報復”:“六月十五號單獨約見遭拒,六月十八日就開始記錄工作表現,我直覺覺得有問題,有無咁巧合呀?”
議員稱可能存心報復
經濟動力的林健鋒表示,作為一名良好的僱主,要理解、體諒僱員的處境。他認為,在甘乃威列出的“十點”中,都沒有給王麗珠明確的工作指示,很難讓人判斷王的工作情況;“給助理指示應該是好清晰嘅,有完整嘅內容,唔係淨係一句‘你整篇嘢出嚟’就得。”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直指甘乃威提出“十點”是“甩身策略”:“佢反而指控事主嘅態度同埋工作能力而解僱佢,避重就輕,希望可以避過求愛不遂,但我覺得佢成功機會唔大。”他說,甘乃威和王麗珠已一同工作了一段時間,如要進行解僱便應一早解僱,否則便很難證明他非因求愛不遂而“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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