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4日電/陳水扁上午在高院審理的扁案中,續行“打馬拉李”訴訟策略,扁當庭聲請調閱李登輝前“總統”任內,所有申領的“國務機要費”單據和帳冊,以證明慣例的存在,扁還說,李登輝光在大溪鴻禧山莊私宅的開銷,都拿去報“國務費”,更何況官邸的私人開銷,也應該拿去報公帳,其中,李登輝花了20萬買了一幅畫送給自己,也報了“國務費”。
此外,扁又重提機密外交工作,強調他以“國務費”支付包括22筆秘密外交,另有多筆的犒賞及捐贈,而在調查證據聲請時,扁也要求向“中選會”及北市選委會函查,他參選市長、“總統”以來的選舉補助款,和選舉結餘款有多少,以證明確實確有大筆選舉結餘款的存在,因此要求傳喚林文淵、黃維生作證。
聯合晚報報道,針對扁聲請向“總統府”及“審計部”,調閱李登輝“總統”任內,全部申領的“國務費”單據,審判長鄧振球認為,原審附卷的其中一個年度應已足夠,但扁及其律師都認為,因是行之有年的行政慣例,光調一年是不夠的,最後折衷調閱1996年到2000年的資料。
審判長鄧振球對此表示,以前的核銷如果有不法,並不代表現在就是合法,強調核銷要有公款公用的一致性,但扁聞訊旋即表示,調閱李登輝“總統”任內的“國務費”核銷單據,正可釐清他沒有貪污“國務費”的主觀犯意。
在上午的準備程序庭中,扁一開始,就將砲火對準李登輝,扁說,原審有關李登輝“總統”內任的“國務費”單據,只有99年7月至00年5月的資料,但內容就已顯示李登輝在大溪鴻禧山莊私宅的私人開銷,都拿去報“國務費”,包括水電費、雜支、漂白水等日用品、打高爾夫球等。
陳水扁再次要求合議庭調閱李登輝“國務機要費”全部帳冊,台聯發言人周美里聽聞消息後無奈一笑,表示不再回應相關說法,不願再隨陳水扁起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