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6日電/由陳水扁配合演出的控美案,歹戲拖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5日作出裁決,駁回林志昇的控美案上訴,陳水扁首個赴美作證的夢想幻滅。林志昇聞訊後辯駁稱,因為美國最高院處理案件太多,要被提審,難度很高。
以林志昇為首獨派團體,2006年10月控告美國政府,聲稱“台灣人沒有國籍”、“台灣人自1945年來一直生活在“政治煉獄”中受苦、“煉獄起因於美國政府的模糊政策”,並要求美國行政部門若能糾正錯誤。林志昇等其後向美國聯邦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提出控告,但均遭法院以“司法系統無法予以干涉”駁回。
今年7月8日美國最高法院正式受理“林志昇控訴美國政府案”;8月2日林志昇到台北看守所面見陳水扁時,扁當面答應簽署“出庭作證同意書”願意到美國“最高法院”法庭作證,扁出庭作證重點在於,他執政8年期間,美國運作台灣“主權”的事實。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北京時間10月5日晚間10點半宣布,拒絕審理(CERTIORARI DENIED)編號為09-33的林志昇控美案。
不過,陳水扁還有一次做夢的機會,他早前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控告美國總統及國防部長的案子,預計十天後有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