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中國大陸建政60周年舉辦大閱兵,部分台灣媒體幾乎全程轉播,民進黨稱,媒體播放對岸閱兵大典,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有線電視法等相關規定,“新聞局”與NCC應主動調查。據說,“新聞局”初步認定涉及違規,將檢視節目內容。
目前不僅僅是民進黨,似乎馬政府也有這樣的思想,關於中國,在台灣輿論中,分裂的不違法,統一的違法。所以,熱比婭可以播,大陸閱兵不可以播。但是,翻遍“中華民國憲法”,也找不到統一違法、分裂合法的條文呀!
民進黨執政8年,早已在落實輿論上的分裂法,逆我者亡。奇怪的是,馬政府為何要如此認真地執行民進黨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