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日電/台灣金融業登陸,將可不必等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的簽訂。“金管會主委”陳冲昨天指出,“大陸經濟特區有點像offshore(境外)的觀念,沒有嚴格的MOU問題”,“金管會”可以做較寬鬆的考量。
這是否意味著金融業不必等MOU簽訂,就可以到大陸經濟特區設立分行、子行?陳冲未明確回答,僅說,還是要看對岸“端出來的牛肉(意指政策)是什麼”,不能像天津特區一樣,在金融面的優惠是空白的。
據台灣經濟日報報導,台灣金融機構中,目前僅富邦金控鎖定海西特區發展,已透過富邦香港銀行參股廈門銀,富邦產險也計劃在廈門設立子公司。
其餘金融機構都以海西特區的台商不多為由,未將海西特區列為重點發展區域。
大陸曾宣稱,海西特區對於台灣金融業將給予特別的優惠,但至今並未公布優惠內容。
依據國際規範,銀行、證券業到國外設立分行、子行,兩國監理官之間必須先簽訂MOU才行。陳冲表示,如果金融業赴大陸經濟特區設立據點,還是要先經過“金管會”的許可,但監理機關是可以做特別的考慮。例如當初馬來西亞有個經濟特區,台灣金融機構到當地設立據點,主管機關是比較放鬆的。
大陸為招攬外資到某些地區設立據點,規劃多個特區。陳冲說,中國的經濟特區有三個,包括天津、四川與海西。以天津經濟特區來看,當時提出要給三個產業一些優惠,包括:物流、高科技與金融業。
海西特區則是大陸第11個五年計劃所提出,但過去四年,一直沒有具體的優惠政策。一直到今年“廈交會”,才釋出將給台灣金融業優惠的訊息,成為話題。
陳冲說,經濟特區對於台灣金融業的優惠,僅限於“點”,如果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對金融業的優惠則是“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