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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體:兩岸統合與第三憲的樑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0-08 00:28:29  


 
  這一點在兩岸關係上也顯得格外明顯。台灣對於大陸的認同與兩岸互動頻繁增加並沒有正相關的關係,從陳雲林來台遭嗆聲事件,到馬英九執政以後,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比率反而繼續降低,均可以為證。 

  其次,有關對國家忠誠態度可以轉移看法的批評在於,要從技術、經濟層面的功能合作達到轉移人類效忠對象的目的,實在是很困難。在人民心目中,主權與國家仍舊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從兩岸的交流也可以清楚的看出,台灣民眾對於“國家”的認知與忠誠並沒有消退,台獨力量也沒有消失而只是暫時蟄伏。在恐懼被經濟統一的心境下,對於“中華民國”的“國家與憲政制度”,儘管它的本質已經有了改變,認同反而更為堅持,對於統一卻更感疑慮。從民調支持終極統一的民眾只剩下16.2%即可以證明。兩岸交流雖然日益頻繁,但是對於大多數台灣人民而言,這與其他國家的互動並無不同,正如同台灣與很多國家也有大三通,也有經貿協議。因此,他們支持兩岸經貿密切交流,但是不會願意改變自己的認同對象。 

  簡單地說,兩岸目前功能性合作與交流固然有助於改善兩岸關係,但是並不能夠有效地解決兩岸在認同上的分歧。其間變數太多,也不能確保兩岸未來的和平發展。因此,我們必須再想想看,有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案可以參考。 

  歐洲的經驗智慧:用共同體方式推動統合

  經歷過兩次世界大戰的歐洲,一直在思考如何為未來的歐洲創造出永久的和平與發展。當時有兩個想法,第一、機械式的統合,即仿效美國,成立一個由歐洲現有國家所成立的歐洲合眾國,讓歐洲合眾國成為未來“歐洲的祖國”,歐洲自然永久和平。這個想法為聯邦制的統合方式,但是已經享有數百年的歐洲主權國家,還沒有準備放出自己的主權,因此歐洲聯邦的構想也就胎死腹中。第二、功能性的統合,即採取功能主義的邏輯,歐洲國家開始透過功能性的合作,讓彼此共存共榮,透過功能性的合作,讓各個主權國家自動失去其政治影響力,最後達到歐洲的永久和平。不過,歐洲的菁英們很清楚地瞭解到,功能性的合作並不能解決主權問題的爭議,只要某一國家基於國家利益阻礙合作,合作就會結束,因此,他們認為僅是功能性的合作是不夠的。歐洲菁英因此在戰後一開始就否決了單獨採行兩岸現在的方案,而是將兩者合而為一。

  在要討論歐洲統合時,容先解釋一下,為何用“統合”而不用“整合”一詞的理由。

  Integration與Community是討論兩岸關係與區域主義經常使用的英文字,Integration有譯為“整合”或“統合”,大陸的翻譯為“一體化”;Community可譯為“社區”、“社群”與“共同體”。精確的譯名可以反應出對於事務的描繪,因此,在有關社會、文化、經濟等“社群”的結合,可以稱之為“整合”,但是如果已有超兩岸機構、兩岸共同政策的出現時,則宜譯名為“統合”。基本上“統合”與“共同體”屬於一類,“整合”與“社群”屬於另一類。

  因此,我們稱歐洲統合,而不稱歐洲整合,因為一開始,歐洲共同體即以超國家與跨國家的組織出現,屬於“共同體”的性質。而其他國際組織,如東協(ASEAN)、亞太經合會(APEC)、“東協加一”與“東協加三”目前均仍然處於“社群”的“整合”階段,談不上有“統合”行為,也還沒有形成一個“共同體”。

  從以上的定義來看,隨著兩岸人民的密切往返互動、經濟貿易金融的快速流動,兩岸在社會經濟事務上早已“整合”,也已形成一個兩岸的“社群”,但是由於並沒有“超兩岸機制”(類似歐盟的執委會、議會、司法)與“超兩岸政策”(類似歐盟的共同農業政策、單一市場、歐元……等),兩岸還沒有進入“統合”階段。 

  再回歸主題。理論本身有排它性,但是實踐卻是可以綜合各理論之所長。戰後的歐洲菁英並沒有在“機械式統合”或“功能性統合”兩者中選擇一個,而是取兩者之長。歐洲創造了另一種新的政治聯合體,即“歐洲共同體”。推動的代表人物是法國政治經濟學家和外交家莫內(Jean Monnet),這位不論是被稱之為“歐洲榮譽公民”、“歐洲第一公民”或是“歐洲之父”的先驅者,他對於歐洲統合的影響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在信仰上,他是個聯邦主義者,但是在實踐上,他卻是個功能主義者。1950年5月,他與當時的法國外長舒曼(Robert Schuman),建議各國將煤鋼工業的權力交託給一個獨立權力機構,成立一個歐洲煤鋼共同市場。法、德、意、荷、比、盧六個國家於1951年簽訂了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的條約。在歐洲煤鋼共同體順利運作的鼓舞下,1957年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

  歐洲從此進入了統合的軌跡,一連串的共同體政策與條約,讓歐洲共同體逐漸分享每個成員國的主權權力。經由歐洲共同體,歐洲人重新凝聚專屬歐洲人認同。在民族與制度上,認同幾乎沒有差別,在國家認同上,雖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祖國認同,但是他們也接受了同屬歐盟的“國族認同”。 
 
  理論的探索:透過統合與共同體強化認同 

  歷史的發展並不是依照人類發展出來的理論行進,相反的,理論往往是在檢視歷史發展中所得到的結論。歐洲統合中的新功能主義就是在這樣的情境下誕生。從新功能主義中,我們可以看到歐洲統合經驗可以為兩岸帶來甚麼樣的啟示。 

  新功能主義與功能主義一樣,都強調功能性合作的重要。與功能主義只強調技術性的合作不同,新功能主義者更強調政治性合作與主導的重要與不可或缺性。在新功能主義者看來,功能主義集中在技術性、無爭議性的事務,是無法有效達到統合的目的。新功能主義也認為,行為者會逐漸政治化。開始時各行為者會在若干技術性或不會引起爭論的範疇內進行合作,但日後他們逐漸發現,唯有將較多的權威讓與集體決策機構,或向其他相關功能領域擴大其合作範圍,才能達到他們所想要設定的目標。所以當合作範圍日益擴大,在國家主權與超國家決策之間的選擇日益明顯時,原始的合作也就逐漸向具爭議性的部門進行。這種行為者“逐漸政治化”的發展,使得原來只是在經濟部門的統合,提升到政治方面的統合。

  統合經由學習、擴溢(spill-over)與效忠轉移(loyalty transferring)三個階段。擴溢的概念類似於學習,但是也是學習的結果,強調一個功能部門向另一個功能部門的擴散。 

  在統合的過程方面,功能的“擴溢”是新功能主義的核心觀念。在觀察煤鋼共同體時可以發現,歐洲菁英最初對共同體支持者不多,但在從煤鋼共同體中獲得好處的經驗,使得他們願意支持歐洲其他方面的統合,而讓“統合部門的擴張邏輯”(the expansive logic of sector integration)產生。這種“擴溢”的效果就是功能合作所產生的結果,一方面是菁英分子經過學習過程,瞭解功能合作的益處,修正了觀念與行為;另一方面是功能合作使得資源與利益重新得到了分配。

   總結來說,統合的過程是首先從功能性部門的合作開始,然後它會逐漸擴溢至其他相關部門,其間透過跨國家或超國家機制的運作,最後擴展至政治性較高的部門。新功能主義則是針對功能主義的自動外溢(automatic spillover)的核心概念提出修正,新功能主義認為外溢的功能並不是自動產生的,其需要一些條件(例如政治菁英對於整合利益的認知,國際壓力等),甚至需要一些政治性條件的配合(例如主權問題的妥協)才可能向政治性較高部門外溢,否則甚至會產生溢回(spill-back)的情形。當然,如果碰到政治菁英刻意杯葛,統合更會溢回。 

  從新功能主義的理論中,可以得到若干結論。第一、學習效果。任何功能性的合作本身都是一個學習過程,透過彼此的學習,大家可以瞭解到合作所帶給彼此的利益。合作本身也是一種認同的建構過程,透過合作,彼此學習認識與瞭解對方,而減少對彼此的排斥,為共同認同奠定基礎。

  第二、要啟動共同體機制性的合作。合作最好是透過一個固定的常設機制運作,這也是莫內所強調的。莫內非常強調建立“超國家機制”的重要,他認為“歐洲的聯合不能僅是建立在善良願望的基礎上,還必須制定各種規章,……我們應留給後人的是一些組織機構,組織機構的生命力比個人的生命力加起來要大得多。這些機構若能好好地建立起來,就必可集人類智慧的大成,世代相傳,永無窮盡”(孫慧雙譯,《歐洲第一公民:讓.莫內回憶錄》,成都出版社,1993年,第447頁)。機構會累積共同的經驗,而變得愈來愈有智慧,機構一經建立就會產生實質性的影響,這是一般只能產生形而上影響的理念或個人善意所無法相比的。

  事實也的確如此,歐洲和平談了好幾個世紀,其間有國家與國家的合作,也有領導人的合作,但是一直到1950年代建立了歐洲共同體的具體架構時,才真正為日後歐洲統合打下了基礎。機構的成立對歐洲統合的發展是絕對深遠的。這一點對於兩岸有著更大的啟示,如果兩岸的合作只是建立在領導人的善意或政黨的合作,這是不夠的,必須要創造兩岸共有的機制,當它有了生命力以後,它會自動發展,並使兩岸關係往不可逆轉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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