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4日電/馬英九日前發布由駐歐盟代表沈呂巡出任“外交部”政務次長,但他尚未就任就爆出擔任駐日內瓦辦事處處長期間,曾浮報館舍租金四百多萬元遭記兩個申誡。在野黨及學者昨強烈質疑沈呂巡不適任,檢方也表示將了解他是否涉及貪瀆。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了解案情人士透露,駐日內瓦辦事處原本只租一棟大樓的三樓,因空間不足,沈呂巡接任處長後,二○○五年又增租一樓作領務大廳,當時“外交部”有編列裝潢費,但他想要更好裝潢,為了補足不夠裝潢費,他與房東協議簽訂五年租約,將每個月租金以低報高,裝潢費用則由房東吸收。
《壹週刊》昨報導該刊取得“外交部”調查報告,當時沈呂巡不顧辦事處同仁勸阻,未經“外交部”同意就裝設昂貴水晶吊燈及壁燈十八盞,總價七十三萬元,為支應這筆經費,他與房東假造租約,將房租灌水。原回報承租面積為一百三十平方公尺(約合三十九坪),後改為一百八十平方公尺(約五十四坪),租金因此暴增。五年租約令政府額外支出金額達四百三十五萬元,昂貴裝潢及水晶燈最後將歸房東所有,他因此遭質疑涉嫌圖利房東。
了解案情人士指出,“外交部”政風處去年初曾派人赴日內瓦調查,認為全案不涉貪瀆,但沈呂巡報銷經費有重大瑕疵,建議一個大過懲處,但“外交部”“官官相護”,決議僅記兩個申誡。
沈呂巡昨晚向《蘋果》澄清,這個案子裡沒有浮報,沒有貪瀆,只有行政疏失。他在二○○五年初與房東簽約前,就與房東談好由對方負擔部分裝潢及照明,之後就沒有增加一毛錢,每個月租金為瑞士法郎九千多元(約台幣二十七萬元)。後來房東被他抓到浮報租屋面積,他一度要採取法律訴訟,房東可能因此才向“外交部”政風處人員指稱他負擔裝潢費用。
沈呂巡又澄清,辦公室一樓新增燈具只有六盞照明燈及四盞掛畫燈,沒有《壹週刊》所稱十八盞水晶燈。他表示,去年十二月離開日內瓦前往歐盟赴任前,他就與房東談定新的租約,房東同意大幅降價,補回先前溢收的錢,新約效期從今年十二月開始,為期五年。
台北地檢署代理襄閱主任檢察官莊俊仁昨表示,檢方會主動進行了解,如果發現其中可能涉及貪瀆弊端,或“外交部”明知有違法卻刻意隱匿包庇,就會分案追究相關人員刑責。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陳朝建昨質疑,沈呂巡擔任政務次長的適任性有很大問題,在調查清楚前應先暫緩上任;他並批,“外交部”為何不將本案移送司法單位調查,僅記申誡懲處,無異鼓勵其他駐外官員可比照辦理。
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也批,沈呂巡無法以身作則,如何豎立威信、管理這麼多外館?他已不適任政務次長。
沈呂巡是馬英九的好友,“總統府”、“行政院”及“外交部”昨全面封口,拒絕說明沈案及沈是否適任政次。“新聞局長”蘇俊賓說,“外交部”會說明,但“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不但不回話還關機,部長室更稱,沒有任何訊息。“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這事情不是“總統府”管的,“‘總統府’沒有回應。”
了解內情人士質疑,先前“外交部”北美司長秦日新涉嫌虛構餐宴,將浮報的近十萬元用來購買紅酒,秦日新當時指紅酒是因公購買,但仍被“外交部”移送檢調,還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兩相比較,更讓人質疑“外交部”給予沈呂巡特殊對待。
律師王怡惠昨表示,公務員浮報房屋租金,可能涉及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可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最高六千萬元罰金。
沈呂巡 60歲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美國賓州大學政治學博士
經歷:駐美國代表處諮議、“外交部”北美司司長、駐美國代表處副代表、駐日內瓦辦事處處長、駐歐盟代表
現職:“外交部”政務次長
婚姻:已婚、育有1女,配偶為李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