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6日電/呂秀蓮今天表示,司法應尊重行政機關主管事項的解釋權與行政慣例,但從扁案的判決來看,“司法已違反三權分立原則”。
對民進黨決議督促大法官儘速針對扁案一審更換法官“釋憲”案做出宣告一事,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支持。至於是否會加入援扁小組?謝長廷說,需要他提供意見、經驗或是具體協助,他都會提供。
中央社報道,呂秀蓮辦公室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在權力分立的概念下,法院對行政慣例應予尊重,“‘國務機要費’是不是特別費?‘國務機要費’該如何核銷?”法院應尊重行政機關的解釋。
呂秀蓮說,扁案的關鍵問題在於“誰有權力解釋‘總統國務機要費’的適法性?”“總統府會計長”、“行政院主計長”都作證“國務機要費的性質就是特別費”,但法院都沒採用對陳水扁有利的證詞。
她說,司法應尊重行政機關主管事項的解釋權與行政慣例,但從扁案的判決來看,“司法已違反三權分立原則”。
針對扁案審理過程中更換承審法官,呂秀蓮說,據壹周刊報導,大法官會議曾開過公聽會,與會者傾向是“違憲論”,但法官會議始終未敢做成正式解釋,社會應對懦弱的大法官予以譴責。
呂秀蓮強調,如果不希望司法製造冤錯假案、不希望政黨輪替代表腥風血雨,必須嚴厲監督司法,正如司法嚴厲監督扁家,並希望在二、三審時,能有效改正司法審判的缺失,以維法治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