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4日電/扁案11日一審宣判後,扁子陳致中今天下午首度露面。他表示,對父母遭重判無期徒刑、他及太太黃睿靚也被判2年6個月及1年8個月有期徒刑感到“很沉重”。
至於太太必須繳交公庫2億才能換得緩刑,陳致中說,“若是指海外資產部分,今年1月我們就宣示過海外帳戶即使認定是合資產,也願意捐出,不然以目前我的資歷無法負擔這麼龐大的公益捐。”
今日新聞報導,扁家牽扯的國務機要費、洗錢、南港展館、龍潭購地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4時做出一審宣判,陳水扁等13名被告因為涉及洗錢重罪,都被判決有罪,其中,陳水扁涉及國務費案、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及收賄,判處無期徒刑,罰金2億元,褫奪公權終身;吳淑珍涉及龍潭購地案、南港展館案、洗錢案、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收賂、洩密等罪,判處無期徒刑,罰金3億元,褫奪公權終身。
家人一審遭重判,陳致中今日現身表示,“很沉重”,至於他與太太是否會再上訴,當然會朝這方向,但還要再與律師充分討論再說。
針對太太黃睿靚想要換取自由必須繳交2億元,陳致中指出,“以我目前資歷,無法負擔龐大公益捐”,因此,還是必須等到海外資產解凍匯回後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