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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答辯書稱只犯社會文化罪 法界:他有幻想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11 09:09:21  


陳水扁昨日遞交陳述狀表明不願聽判,扁透過扁辦祕書江志銘表示他對一審宣判的心情是“放乎去、隨便他”。
  中評社台北9月11日電/扁案明日一審判決,扁辦昨特地發布中、英文版庭外答辯書,重申扁涉及的案件都是無罪,還將扁犯下的錯誤一律定調為只有政治及道德責任。英文版答辯書特別指出,“就文化角度而言,扁沒有約束好家人確實是有罪的”,“然而,社會文化罪(cultural guilt)與司法犯罪不同,如果從法律觀點來看,陳水扁是無罪的。” 

  中國時報報道,到底何謂“社會文化罪”?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林瓊嘉律師直言,“如果真的說出這種說辭,可能是有幻想症。” 

  到底社會或文化有罪 法界從未聽聞 

  林瓊嘉表示,台灣採行罪刑法定主義,答辯書中指稱的“社會文化罪”,到底指的是社會有罪還是文化有罪,法界從未聽聞過這種說法。他說,如果一位受過嚴格法律訓練、同時又擔任過“國家”“元首”的人還這樣說,恐怕會讓法律人相當“無顏”。 

  不僅如此,對於海外帳戶一事,答辯書中坦承,扁家擁有數億海外存款確實讓“一般常民”意外,畢竟這與扁的儉樸形象有落差。但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曾證稱在二○○四年時,確實協助清點政治獻金,且金額高達十一億,儘管一般民眾很難想像,卻是“台灣政治選舉的事實”,怎能因金額龐大就視為犯罪所得。 

  海外钜額選舉所得 全解讀理所當然 

  不僅如此,扁更把自己的海外密帳與民進黨綁在一起,指民進黨是一個沒有黨產的政黨,幾乎所有人都必須依賴政治獻金才能打選戰。因此,既然他擔任過“總統”及黨主席的他,擁有數億選舉結餘款及政治獻金是相當正常的事。 

  答辯書也指出,扁家將資金匯往海外確實破壞人民信任,但扁早在去年就公開向人民道歉,且法院也尚未掌握貪污直接證據,因此就司法而言,扁是無罪的。 

  許添財挺扁 被認有關台南市長選舉 

  台南市長許添財九日在民進黨中執會中站出來挺扁,被外界解讀和選直轄市的台南市長有關。他昨天接受訪問時強調,不管外界如何解讀,以他和陳水扁的長久同學關係,這時候他一定得站出來關心陳水扁的司法人權問題。 

  許添財說,陳水扁雖然涉嫌很多不當、甚至不法的行為,但在人權的層次上,他不能“默不作聲”;如果連陳水扁的身分,他的基本人權都遭受到如此不公、不當的糟蹋的話,更何況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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