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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再論“民主是好東西”:沒法治就沒選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02 14:47:16  


 
  記者:民主與法治之間,在60年的歷史中有無衝突?兩者是何種關係?

  俞可平:“法制”的重點在於有法可依、依法辦事。“法治”除了強調有法可依、依法辦事外,更強調法律是國家治理的最高權威,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因此,傳統中國有法制,但絕無法治,因為法律之上總有一個皇帝在那裡。

  從根本上說,法治與民主不僅不相衝突,而且是相輔相成的。民主與法治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它們是不可分割的。現在有極個別的人說,中國只要法治不要民主。不論持這種觀點的人是教授還是博士,要麼是對人類政治發展史的極端無知,要麼是對國家的極不負責。民主最早從公元前5世紀就出現了,但在漫長的人類政治史上,它一直不被政治思想家和政治家當作“好東西”,直到近代以後才被越來越多的人們接受,最終在當代成為世界歷史潮流。民主從原先的“壞東西”變成“ 好東西”,從城邦國家發展到民族國家,從特殊政體變為常規政體,從西方文明變成世界趨勢,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法治的推行。民主只有與法治結合才能成為真正的“好東西”,反之,只有在民主政治條件下才能實行真正的法治。

  你可以發現,真正倡導法治的有遠見的法學家,一般都是民主政治的積極倡導者。例如不久前去世的我國法學泰鬥韓德培先生在談到“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法治 ”時這樣說:“說到實質意義的法治,居今日之中國而言法治,當不能不以各方面所急切期待的民主政治為其精髓,為其靈魂。我們誠然需要一個“萬事皆歸於一,百度皆准於法”的法治國家,但我們更需要一個以實行民主政治為主要目的的法治國家。民主政治的真諦,簡單說,就是人民能控制政府,尤其不讓政府違法侵害人民的利益。假如政府違法侵害人民的利益,人民就能執法相繩,使政府賠償損害,或使政府的負責者不得不掛冠下台。法治如不建築於民主政治之上,則所謂法治雲雲,定不免成為少數人弄權營私欺世盜名的工具。惟有在民主政治的保證之下,法治才能成為真正於人民有利的一種制度。也惟有在民主政治的保證之下,法治才更易求其充分徹底的實施”。從另一方面看,凡是真正推動民主政治的人,一般都是法治的堅決擁有者。

  記者:你說過民主不是十全十美的,不是萬能藥,具體體現在什麼地方?

  俞可平:我們經常說,民主是人民當家做主。具體地說,民主就是一系列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公正和人權的制度安排。民主當然不是萬能藥,其實,民主的主要作用在於能夠較好地解決權力的產生和制約,即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把人民自己喜歡和認可的官員選拔出來,授予他們以管理國家的權力,然後對其權力進行有效制約。民主維護和保障人們的政治權益,但不能直接增加人們的經濟權益。比如說,經濟的增長,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國家綜合實力的強大,主要是靠經濟制度來實現的。民主只能起間接作用,而沒有直接作用。

  記者:民主需要推動而不是禪讓,60年來最成功的民主推動是否是十一屆三中全會?抑或黨的八大?

  俞可平:民主涉及到權力的分配,通常需要有強大的推動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結果。建國後,民主政治有波折,但總的說來在向前推進,尤其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推進民主政治的速度大大加快。這裡面的推動力是多方面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人民群眾政治需求的增加,政治發展的內在邏輯和全球化的衝擊,都是民主政治的內在動力。如果要說外部動力,改革開放應當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最強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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