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日電(記者 黃惠玟分析報導)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針對“國務機要費”偽證案進行宣判,主要教唆偽證的扁妻吳淑珍不但得到減刑到1年的待遇,徒刑還比被教唆偽證、被判處1年6個月的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還輕。
法官對扁家人處處留情,甚至在判決書中悲憫吳淑珍坦然面對,用“亦屬難能”肯定。看得出,這位法官不吃陳敏薰指控“他們一群男人欺侮我”這一套,卻因吳淑珍淚灑法庭,為子女求情而輕判,難道真的是懼權怕勢?
從判決書的理由可以看出,法官面對曾經是台灣“第一家庭”成員相當肯定,尤其對於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3人形容“受良好教育”、“社會地位尊崇”,卻因為“惑於親情”而為虛偽證述,還肯定他們犯後態度坦然,用“亦屬難能”肯定,顯示法官面對“第一家庭”成員的犯罪,留了不少情面。
尤其,判決書中還解釋了為什麼不讓他們免刑的理由,最後還法外施恩,用減刑的方式輕判,甚至還詳述吳淑珍等4位被告還有另案纏身,似乎怕這次重判,他們就出不來一樣,讓人質疑法官的心證,是不是早就偏了一邊,更顯示法官受制於“第一家庭”成員處處留情,如果是一般百姓恐怕沒有如此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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