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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兩岸和平協議的基礎
--與大陸學者一同討論兩岸和平協議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8-03 10:47:47  


張亞中的文章激發兩岸學者思辨
  中評社╱題:“中國”是兩岸和平協議的基礎--與大陸學者一同討論兩岸和平協議問題 作者:牛震(加拿大),旅加台灣學者

  自中國評論131期刊載張亞中教授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議芻議”一文後,幾乎每期都有討論兩岸和平協議相關文章,此足証明兩岸學者都有一共同願望對兩岸政府提出建言,期盼台灣早日放棄獨立促成國家統一。對中國評論136期(四月號)沈衛平先生大文“兩岸和平協議芻議”所提五大論點,筆者願秉持客觀立場與沈先生及大陸學者一同討論。

  兩岸簽和平協議無疑是一政治議題,討論兩岸政治議題必須逃脫政治主觀觀點,實事求是地就兩岸現狀及國際法規範來討論。針對沈先生大文所論述五項論點議題,筆者提以下幾點討論意見。

  一個中國的定義

  一個中國包括台灣和大陸即張亞中教授所定義的“整個中國”,其名稱“中國”,所代表的是中國主權。“中國”已在聯合國正式使用此一國名,是世只各國所承認的代表中國主權的國家名稱。中國是代表全體中國人的國名,在國內法及國際法普遍認同和承認。以台海現狀,談兩岸關係,必須理清“國家主權”與“政府治權”是完全不同的關係層次;當前兩岸現狀依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第三條“台灣問題是內戰遺留的問題”;台灣於1991年宣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即意味內戰結束,因而兩岸是國家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交戰團體(中華民國)關係,國家主權並未分裂,而只是兩個政府分治。若談“統一”乃是將來治權統一,不存在主權統一問題。依此意義解讀,中國(整個中國)即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亦不等於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是中國主權之下其所統治地區兩個法人代表,在國內法是法律平等定位,兩岸所談和平協議亦就是談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是中國主權下屬分治的兩個政府,兩者相加才等於中國,是世只上部分國家對中國政府承認的事實。如美國、日本迄今沒有承認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參見中美上海公報及中日聯合聲明)。根據兩岸客觀現狀定義,兩岸簽和平協議,應該用兩個分治地區法人代表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正式名稱簽署。在法理上不會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但是一個國家兩個政府,在國際沒有兩個中國問題。

  依國際法一個國家對外只能以一個國家國際法主體政府代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代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轄中國99.7%領土和98.2%的中國人口,中國是中國國際法主體,對外代表中國沒有疑義。至於“中華民國”對外外交,應由北京和台北協商以一個中國原則在國際法規範內適當安排。上述兩岸關係定位,北京應承認“中華民國”存在現實,在此基礎上兩岸簽和平協議。

  過去兩岸一直是零和的爭政權鬥爭,相互否定;但是2005年5月國共兩黨在北京簽署“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後,即表示兩岸不再為爭政權武裝鬥爭,進而兩岸合作和平發展。國民黨與中華民國是一體兩面,中共既然承認國民黨在台灣存在,亦應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再者,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主張兩岸為一個中國,乃是兩部憲法唯一重疊部分;台灣六十年來一直依憲法堅持兩岸一中,是阻止台獨的有效法律,中共既然要與國民党攜手一同反台獨,又有甚麼理由對“中華民國”不予承認?2005年4月胡錦濤總書記對記者說,“自1949年以來,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這就是兩岸現狀。這不僅是我們的立場,亦是台灣現有規定和文件。”解讀這段話,鹹認中共對“中華民國”承認的暗示。當兩岸進入政治談判,是北京應正式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存在的時候了。

  兩岸統一欲速不達

  兩岸統一必須是長期自然形成的過程,太急不但不會成事,還有可能促成台獨。不能不慎。大陸學者總認為統一沒有時間表,等待過程太久,在此期間若民進黨回朝執政不是又陷入兩岸政治危機嗎?對此深層的問題作一分析。

  (一)營造統一趨勢需要時間

  兩岸隔離已60年,兩岸政治體制、政治環境、生活方式、價值觀都不同;要瞭解台灣問題,要深入台灣社會,去瞭解台灣社會結構及人民普遍思想行為和做事方式。台灣近廿年本土政權經過李、扁執政去中國化,台灣人普遍對大陸產生了疏離感。1993年以前,台灣人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高達81.2%,至2008年10月遠見雜誌的“民眾自我概念”調查報告顯示,台灣人中已有高達95.9%認同自己是“台灣人”,只有46.6%認同自己是“中國人”。在統獨方面,反對終統(立刻統一)與維持現狀有67.5%,而有50.6%的人民贊成終獨(立刻獨立)與維持現狀後獨立(資料取自中國評論136期11頁)。針對上述情況必須要有一相當長時間恢復中華民族歷史正統教育,改變台灣人的本土意識,認同自己是“中國人”。馬英九上台後就撥亂反正的謀恢復正統中國文化歷史教育,但需要時間。可以斷言,他的八年任期不可能完成此一任務。問題是要確保國民黨繼續執政,才能使中國文化歷史教育在台灣繼續實施。

  (二)大陸改革創造兩岸統一吸引力

  兩岸統一問題不只是僅有台獨問題,大陸亦有影響兩岸統一的重要問題。台灣人對大陸的心理狀態是充分理解兩岸血脈親情,他們是以台灣社會觀點去審視大陸,對大陸的現行社會體制及大陸社會中隱藏的一些問題有恐懼感,這是歷史所造成的。然而,不容諱言,大陸確有很多潛在問題,兩岸是一槓桿現象,大陸社會安定問題少,人民生活自由富裕,對台灣人誘惑力就大,台灣就會向大陸傾斜;在大陸尚不具對台灣人的誘惑力前,急著統一是沒有好處的。當然大陸改革需要時間,絕不可能一夜間就解決一切問題。

  (三)統一之路必須兩岸政策配合

  島內台獨問題不可能一年二年就可消除。馬英九上台是台灣島內謀求扭轉台獨趨勢的大好契機,需要大陸政策的配合,讓馬英九執政八年,把兩岸統一的基礎打固,使台獨沒有浴火重生機會。馬英九的兩岸政策效應已經浮現:對內安撫台獨情緒,溫和的化解人民台獨意識;通過台灣人民自大陸取得經濟利益,建立台灣人對大陸同胞的親情感;以教育手段挽回已被去中國化所造成的文化損失;行廉政建立人民對國民黨長期執政信心。兩岸政策上大步與大陸經濟融合,先經濟融合後再談政治,政治基本理念是維持兩岸現狀“不統、不獨、不武”,這是統一前必有的過程,最後兩岸自然統一。

  馬英九的思想是兩岸最終要統一,認為現在統一兩岸都沒有客觀條件,不需急於統一;不如先行經濟融合,合作共處,建立互信,為創造統一趨勢造橋舖路。這所說兩岸都沒有統一客觀條件,是指台灣內部統獨意識仍強烈對立,需要時間整理。兩岸社會制度更需要時間慢慢調整適應,不需為統一而統一。

  就過去十多月對兩岸接觸談判觀察,兩岸政策正攜手合作,陳江三次會再簽金融監理備忘錄(MOU)共識以及定期航班、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三協議。連同前二次陳江所簽的協議,兩岸經濟即被綁緊了,台灣人從大陸得到實際利益,人心會思變,台灣人的傾獨意識自然會轉變。兩岸簽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omprehe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因含政治性,台聯、民進黨激烈反對,給馬英九戴“賣台”大帽子。為了消減反對壓力,現計劃盡快改簽純經濟性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peration Frame Ageement)。兩岸簽純政治性和平協議在馬第一任期很難實現,島內統獨爭議需要時間慢慢化解。

  兩岸要建構共同和平合作發展架構機制

  首先,我們要只定統一的定義。統一可分為狹義統一,是兩岸憲政秩序統一,這個機會還很遙遠;廣義的統一即台灣只要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就算統一了,這個機會已不遠。有了廣義統一,台獨的路就被完全阻絕了,這個機會在馬英九第二任期有可能實現。筆者曾撰“兩岸一中屋頂和平共處架構奏議”一文(刊載在中國評論第134期),在此摘錄拙文的一中屋頂合作架構機制:一中屋頂合作架構即是兩岸在長期統一過程中和平合作發展,既不妨害國際社會在華利益,兩岸皆嬴,亦正是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去年末發表的六點對台政策談話。

  實行一中屋頂合作架構有四大指導原則:中華民族共同利益為優先;國家主權、兩岸共用、治權分治、合作共處;維持兩岸既有政治體制、社會制度、人民生活方式不變;接受國際法規範,各政府對內法律地位平等,對外權利義務不對等。

  一中屋頂合作架構可納入兩岸和平協議談判作為主議題,俟兩岸和平協議簽訂後,作為統一過渡期兩岸共同合作發展的藍圖,即謂廣義的中國統一。

  結語

  無論從歷史、法律、政治現實來說,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曾鬧分家的兄弟,絕不是父子關係,都承認“中國”是自己的母親。兄弟鬧分家是過去的事。擺在面前的,則是兩岸都是母親中國的命運共同體,兩岸合則中國興。試問台北和北京選擇合還是分?要合就要攜手共同為母親中國崛起共同努力,共用強國的榮耀和福祉。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9年7月號,總第1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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