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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發聲明澄清與陳鎮慧的“恩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31 20:42:47  


  中評社台北7月31日電/陳水扁今天透過辦公室澄清與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的“恩怨說”。陳水扁說,陳鎮慧轉為污點證人,兩人利益衝突,恩怨指的是利益衝突,不是私人恩怨。

  日前陳水扁被法院提訊與陳鎮慧對質時,說與陳鎮慧有恩怨。陳鎮慧昨天對此表示心痛。

  陳水扁下午透過辦公室發布新聞稿澄清“恩怨說”,陳水扁說,陳鎮慧已轉為污點證人,兩人利益衝突,為避免與昔日部屬對立、爭執,因此拒絕作證,所謂的“恩怨”是指“利益衝突”,並不是有任何私人恩怨。

  陳水扁表示,自“國務機要費案”以來,他與陳鎮慧對部分事實的認定或有不同的主張與說法,但從來不曾對陳鎮慧有任何的不滿或埋怨。

  陳鎮慧辯護律師林達傑指稱陳鎮慧的離職金只有新台幣1萬3000元,陳水扁辦公室也對此表示遺憾。

  扁辦指出,去年5月20日陳水扁卸任前,“總統辦公室”每名同仁均收到陳水扁私人的犒賞,因案被起訴的同仁,包括陳鎮慧所獲得的犒賞金額,比一般同仁優厚。

  扁辦表示,去年9月陳鎮慧被收押禁見,當天“總統府”中止與陳鎮慧的聘用契約,陳水扁立即指示將陳鎮慧的職缺調整到凱達格蘭基金會,且於羈押期間照常支付她的薪水。

  扁辦指出,後來特偵組一再以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和陳鎮慧2人與陳水扁有僱用關係,指稱3人有串證、滅證之虞,並以此為由要求繼續羈押陳水扁。因此,扁辦與陳鎮慧家人聯繫,請陳鎮慧暫時離職,並依服務於凱達格蘭基金會2個月的年資,支付1萬3000元的離職金。

  扁辦指出,陳鎮慧家人曾希望除離職金外能給予遣散費,但扁辦認為沒有法律依據且擔心被特偵組強加上“封口費”、“串證費”等罪名,因此向陳鎮慧家人轉達目前不宜有任何額外金錢的交付,請他們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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