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6日電/今天是澳門選舉第三任特首的日子。澳門日報刊文說,毋庸諱言,澳門回歸九年多,成就不少,遇到的外部挑戰及內部問題亦多。風雨同路,澳人總是咬緊牙關,跨過一關又一關。回首過去,澳人應怎樣總結十年經驗與教訓?很多問題的答案,都離不開澳門的核心價值觀:愛國愛澳、包容共濟;離不開對真正和諧社會的追求。畢竟,澳人對澳門的情懷是單純的,絕大多數人都希望澳門好,澳門進步,不願澳門迷失方向,不願澳門這個微型社會終日跌宕紛擾。
澳人治澳當家作主
近年,坊間有人對“愛國愛澳”、“和諧社會”,作與別不同的“詮釋”,個別人甚至負面理解。但新中國成立以來,回顧澳門大半個世紀走過的歷程,澳門社會經濟每遇重大轉折乃至動盪,祖國總是在政策、物資等方面予最大支持,更重要是以“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順利解決澳門問題,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並貫徹《基本法》,使澳門成為中央授權下享有高度自治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回歸以來,中央對澳門特區給予更大的支持,確保澳門經濟繁榮、社會穩定。
文章說,在澳人當家作主的時代背景下,澳人從過去對殖民政府不予任何期望、華人社會自我協調解決紛爭,轉而把所有希望都寄予本地人選出的特首、本地人組成的特區政府,紛紛提出意見及訴願,熱切希望自己的政府管理好澳門,搞好經濟民生,為居民排憂解難。這九年以來,特區政府在回應訴求時,交出了一些成績,但也發生過“歐案”等重大問題,“澳人治澳”受過嚴峻的考驗。在官民互動的“博弈”過程中,不容否認,民間社會更深層思考澳門的方向有沒有偏差,政府管治距離“民主與法治”還有多少差距。民智漸開,對社會事務越來越自動發聲、自動參與,出現了“藍屋仔事件”、“保護東望洋燈塔”等民間自發性保育運動,要求澳門城市發展需要規劃,不要雜亂無章、不要側重利益階層、更不要滋生貪腐的聲音,非常強烈。
澳人顧大局識大體
同一時間,隨着資訊發達,從各地發展民主的經驗與教訓,澳人一方面意識到澳門政治運作、社會運作需要更大的民主;另一方面,於澳門這一微型社會追求更大的民主,必須構築於社會穩定的基礎上。過去傳統的愛國愛澳觀念,在不經不覺間有了提升。愛國愛澳,應該理直氣壯,與近年興起的“公民社會”不悖。
有學者說過,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政治昌明、民主法治的社會;應該是一個經濟繁榮、持續發展的社會;應該是一個治安良好、民衆安居樂業的社會;應該是一個族群和睦、包容共濟的多元化社會。回歸以來,澳門努力實現中央與特區之間、政府與居民之間、社會各階層之間、不同族群之間,以及不同宗教信仰之間的和諧;致力政治昌明、經濟繁榮、社會穩定、民生富足,大體的局面是良好的。例如族群的和諧相處方面,回歸後澳門葡裔族群沒有衰落,沒有受歧視,反而其文化傳統更受尊重,以至進一步弘揚。在構築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有不盡人意,有失誤、有差錯,未達標的領域亦不少。要改正、補強,加快腳步,首先還是立足於“和”。
文章指,社會不和,各不相讓,寸土必爭,謾駡衝擊無日無之,人心散亂,哪有條件去凝聚民心解決重大問題?慶幸,澳門未致於這種局面,在關鍵時候,顧大局,識大體,整體利益高於個別利益,仍是主流。
完善制度化解矛盾
從澳門回歸的經驗,和諧社會,需要有互信、互動、互利、共榮的信念,更需要進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法治,以協調和解決越趨複雜的利益矛盾——和諧社會不是沒有矛盾的社會,而是有一整套可以化解矛盾的機制。因此,和諧社會一定是法治社會;只有講法治的社會,才能實現和諧。顯然,於本地社會而言,這方面是“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政府有責,民間社會也有責。誠如行政長官何厚鏵所言,共同變革和承擔,才是澳門和諧社會的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