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24日電/台灣“國防部”處理林毅夫案遭“監察院”糾正。“國防部”今天表示,“國防部”尊重軍法單位職權,並強調“‘國防部’絕對不會因為一個叛徒,衝擊國軍核心價值”。
中央社報導,“監察院”調查發現,“國防部”對林毅夫案多年來採淡化消極處理態度,且對“叛逃人員”的法律適用問題,迄今仍未定論,斲傷國軍威信並影響當事人權益,均有違失,通過糾正。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虞思祖上午回應,“國防部”尊重“監察院”的糾正案,等收到糾正函文後,“國防部”會依據糾正內容陳覆。
虞思祖表示,軍法單位針對此案,曾依據司法院相關解釋函,也召開多次研討會,大部分法學專業學者專家都支持“國防部”的立場。
他說,“國防部”尊重相關軍法單位本於法律確信,依職權行使公務,尊重軍法單位的起訴原則。
虞思祖並強調,“‘國防部’絕對不會因為一個叛徒,衝擊國軍核心價值”,“我們忠於‘國家’、忠於‘中華民國’”,這件事情‘國防部’非常堅持。
“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國防部”金門防衛司令部連長林正誼(後改名林毅夫),1979年5月16日叛逃。軍法司2002年研處意見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均已過追訴權時效,無法再對其追訴,但“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卻以“繼續犯”偵辦,而未“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