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而易見,作為國家戰略布局,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的目標絕不會因為某位官員的沉浮而動搖。今年6月末,《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實施方案》正式出台,成為“綜改方案”的具體落實文件。
即便如此,對王榮來說,如何破解深圳多年積累下來的政改難題考驗著他的施政能力。
行政改革成為“突破口”
《中國經濟特區發展報告(2009)》藍皮書這樣評價深圳在改革開放歷史中的特殊意義:深圳充分運用中央賦予的改革試驗權,跳出“現行體制之外”,為全國改革提供了寶貴經驗和有益借鑒,在體制改革中發揮了重要的“試驗場”作用。
如果說此前29年,深圳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擔負“試驗場”作用的話,而如今,深圳要在行政體制改革中再次“試水”。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綜合配套改革的突破口,也是今年改革的關鍵所在。”此前,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劉玉浦在一次內部談話中對深圳改革指明了方向。
“29年前,深圳獲得經濟特區的‘頭銜’,在全國範圍內率先進行了經濟體制改革,”樂正這樣告訴記者:“但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逐漸遇到新的問題、新的形勢,這種情況下,經濟體制改革已經遠遠不夠,包括行政管理體制、社會文化體制都需要改革,進而形成了綜合配套改革的要求。”然而,與經濟體制改革相比,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難度要大很多。
記者對比了上海浦東、天津濱海兩份綜改方案,發現深圳的綜改方案特別強調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對於深圳長遠發展的至關重要性。這一特點也被外界解讀為,深圳將成為我國行政改革的“試驗田”。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被放在率先改革的特殊位置,然而,截至目前,行政機構內部的自我改革究竟如何推進,在全國範圍並沒有一個十分成功的範例,足見改革之難。事實上,對於深圳來說,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話題早在6年前就備受爭議過。
一位曾參與改革的官員告訴《中國經濟周刊》:“2002年、2003年,深圳曾提出過政改方案,但由於被某些人士解讀為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引起了中央有關領導的注意,致使改革嘎然而止,無果而終。”
2003年,時任深圳市長的于幼軍在廣東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坦言,深圳即將成為中國惟一推行“行政權三分”試點改革的城市。旋即,外界對於中國行政改革將“自下而上”進行的評論不絕於耳,深圳改革的話題再次處於“風口浪尖”。
如今回想起來,當年深圳市長于幼軍的“高調”言論換來的卻是長達六年的“靜默期”,直到此次“綜改方案”獲批才被再次想起。
所謂“行政權三分”的設計方案是指,對政府部門進行撤並和調整,設置若干決策局、執行局和一個監察局。而決策局只有決策權沒有執行權;執行局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監察局和審計局將作為監督部門直屬市長管轄。
事實上,一旦“決策、執行、監察”分開的“行政權三分”方案落實施行,意味著深圳將對政府部門進行撤並和調整,這樣的改革必將觸動一部分人的奶酪,在改革問題上舍與得的較量或許會成為改革本身的阻礙,這是王榮必須面對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