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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人民幣債券將於周五截止認購,然而各銀行對該債券的風險評分不一,令投資者無所適從。 |
中評社香港7月15日電/在雷曼迷債事件後,監管機構要求銀行對客戶可承受風險及產品風險作評分,以釐定產品是否適合該客戶購買。不過,正在供認購的東亞人民幣債券,各分銷銀行釐定的風險評級出現極大差異,由最保守至最高風險都有;換言之,同一客戶到某銀行可成功購買,但到另一銀行則可能會被拒。事件揭露銀行對客戶風險胃納及產品風險評分沒有客觀標準,令以評分來保障投資者的效用打折扣。
星島日報報道,人民幣債券通常被視為較低風險的投資,不過,近期推售的東亞人債,卻被部分銀行評為最高風險,若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未能匹配,銀行不會建議售予客戶。至於銀行對投資客戶要評定其可承受風險水平,但如何評定為高至低風險承受客戶,則沒有客觀準則。銀行界人士指出,產品風險評估向來是由銀行各自訂定,監管機構無給與統一準則,雷曼迷債一役後,部分銀行為保障自身,對訂定產品評級時亦變得極為保守。至於客戶承受風險水平,監管機構只要求銀行了解客戶某些背景,如投資經驗、收入及資產水平等,但怎樣評分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對於銀行如何評定某一產品的風險評級,金管局發言人稱,當局並無指引,這由銀行自行決定,當局不會就某一產品給與任何意見。不過,在向銀行進行實地檢查時,若銀行對產品評級出現顯著的偏差,該局會提出質疑並要求解釋。至於今次東亞人債確實出現重大評級差異,金管局未有說明將採取的應對方法。
證監會方面,據了解只負責審批投資產品的銷售文件,並不會替投資產品制訂風險水平。對於銀行銷售投資產品的手法,證監會訂立一些原則,但前線監管工作則是由金管局進行。
有參與銷售東亞人債的本地銀行主管稱,如何訂定產品的風險級別,向來都沒有清晰的指引,現時是由每家銀行或中介機構自行釐定。他指出,例如銷售基金時,銀行可參考一些基金評級公司如Morningstar的評估,但其他投資產品的評級則是由銀行內部評估。他指出,銀行會定期檢討投資產品的狀況,若評級有變,會提醒客戶。
他坦言,相較其他債券,以至股票相關投資工具,人債的風險系數應較低,然而有部分銀行偏向審慎,是受雷曼事件所影響。他指出,一般而言,人債的波幅不及其他投資工具,然而一旦出現問題,情況就很嚴重,以往投資者還肯自負盈虧,銀行吸取雷曼教訓後,為保障自己,變得審慎亦是可以理解。不過,他不贊成需要由監管當局制定統一的標準,因為金融創新不斷,這些評估工作應由銀行自行負責。
另外,對於人債銷售過程繁複動輒需一個小時以上,影響客戶認購,正在訪京的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表示,他個人亦認為有空間簡化程序,可以加以研究,他也不希望監管過嚴窒礙市場發展。日前,金管局已因應銀行界要求簡化部分投資產品的銷售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