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綜合報道,據有關負責人透露,上海在建樓房“蓮花河畔景苑”發生倒覆事故的相關解決方案今日(11日)或出台,根據方案,理賠對象僅限於倒覆的7號樓內的24戶業主。政府是否將動用公共財政或公共資源為此買單成焦點。
官方通報:倒覆事故主因是“壓力差”
今年6月27日5時30分左右,上海閔行區蓮花南路西側、澱浦河南岸在建的“蓮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區工地內,發生一幢13層樓房向南整體傾倒事故,一名工人逃生不及被壓致死。上海市政府7月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蓮花河畔景苑”在建樓房倒覆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樓房北側在短期內堆土高達10米,南側正在開挖4.6米深的地下車庫基坑,兩側壓力差導致過大的水平力,超過了樁基的抗側能力。
上海市政府公布的調查結果表示,原勘測報告經現場補充勘測和複核,符合規範要求;原結構設計經複核符合規範要求。大樓所用PHC管柱經檢測質量符合規範要求。此外,調查結果還稱,在建的其餘樓房安全狀況穩定,不會發生類似傾倒事故。
上海市閔行區政府新聞辦10日發布的消息稱,上海“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已制訂出A、B兩套理賠方案,業主代表溝通會將於7月11日下午3時在該區的張慕村舉行。
事故死者獲賠77.5萬 賠償額引爭議
“蓮花河畔景苑”小區在建高樓倒覆事故發生後,事故死者肖德坤的家屬當晚即趕到上海。《上海商報》的報道稱,7日下午,死者生前所在的裝潢公司的一位王姓負責人說,雙方已經在梅隴鎮司法人員的調解下簽署了賠償協議,並由肖德坤的父親親自簽字。具體賠償金額為77.5萬元。
77.5萬元的賠償是高是低?這一消息引起了公眾的熱議。在網友的評論中有人認為比較高,有的人認為太低,“77.5萬元都買不了一套房子,一條人命不比一套房子值錢”。據悉,遇難者家屬律師提出的賠償要求是100萬元。
按照目前法律規定,事故死亡賠償分為四個部分: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的撫養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喪葬費。其中,死亡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的生活費會導致賠償數額的差異比較大,尤其是死亡賠償金。按照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20年計算。
關注:政府是否動用公共財政為此買單?
目前處理倒塌樓盤事件主要矛盾有:政府是否將動用公共財政或公共資源為此買單,周邊樓盤能否退房,以及此類事故預防措施等問題。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陳啟偉表示:該樓盤房地產公司所涉及的退房問題,目前閔行區政府正在全面調查、協調之中。退房是業主和房產商之間的事情,但政府也要進行協調,至於這家房地產公司,由於是在閔行區的管轄範圍之內,閔行區政府也正在調查。
據《證券日報》報道,由於該樓盤的開發商資產差、注册資金少,因此不少業主擔心開發商難逃破產厄運,而寄希望於閔行區政府身上。
但是多位法律和行政專家均表示,雖然處理群體性事件需要政府支持,但地方政府不應該動用公共財政為倒塌樓盤買單。從民法上看,業主與開發商形成的合同關係,並不涉及包括地方政府在內的第三方。假設開發商因此而倒閉,廣大業主和項目開發貸款銀行將共同成為不良資產的債權人,然後啟動不良資產處理程序,按比例從剩餘資產中獲償。如果政府動用財政資金或任何舊房改造資金給出賠償,則勢必形成“政府為地產商買單”的惡劣開端,影響今後各類房地產糾紛的法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