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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英華人不畏強勢依法維權刻不容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04 11:23:40  


 
  事實爭辯點亦“有理講” 

  除了“法律程序抗辯”取得勝訴的例子,之前也有不少通過“事實抗辯”提出上訴而減免罰款的例子。 

  除了上文提到的案件,李貞駒女士也透露,依據法律法規和事實性的爭辯點,她已為許多英國雇主就他們的民事罰款辯護不斷取得成功。而事實性的爭辯點可以從很多方面考慮,例如:雇主確認,提供服務的日期及當時搜查時現場情況等。 

  李貞駒律師說,按照李貞駒律師行處理過的許多案件中,很多的情況是英國內政部邊境管理局發出予各行業的生意經營者的告票,純粹只是根據他們個人的看法,認為在店鋪里找到的人就是為在那裡工作的。對於這些罰款告票,這完全視乎雇主是否站出來為自己辯護。 

  對於民事處罰告票,英國邊境管理局有時可能會很快發出。李指出,如果英國邊境處在發出民事處罰告票前能做出考慮或調查,那麼,許多雇主就不用被要求去支付不必要的罰款。 

  李貞駒律師向記者舉了3個案例:在移民管制下,雇主W由於在移民官搜查時被發現有超過5個受移民控制下的人士在場而遭受到民事處罰。然而,在事實雇主的身份沒有被確定的情形下,雇主W卻收到了英國邊境局發出的25,000英鎊的罰款。雇主W認為25,000英鎊強制性民事處罰是錯誤的,並委托李律師作出辯護申請。李律師以雇主身份的事實性和法律依據成功代表雇主W在28天內向英國邊境管理局提出事實性的反對並取得成功。在很短的時間里,雇主W不但不用支付任何法庭費用的情況下被取消了罰單,而且雇主W的姓名和餐廳也消除了雇用非法勞工的頭名。 

  李律師提醒說,雖然在大多數情況下,若事實明確並且有法律依據的話,英國邊境管理局願意撤銷,但有時採取法庭行動是必要的,而法庭費用並不像謠言般恐怖。 

  在一個類似雇主W的案件中,李律師就英國邊境管理局在沒有明確確定經營生意者就是Y的情況下,就發出錯誤的民事罰單的行為提出訴訟。儘管英國邊境管理局仍然認為業主Y實際上雇傭著2個非法移民和有責任繳納1萬英鎊罰款。但李貞駒律師行向代表英國邊境管理局的律師提出了詳細的法律綱要,包括各種法律和事實論點,以證明英國邊境管理局發出了錯誤的民事處罰。 在該案下,不僅讓英國邊境管理局在法庭行動下讓步並取消了罰款,還成功地從英國邊境局追討大部分業主Y的合理費用。 

  李貞駒律師相信,還有許多其他民事處罰告票的發出是錯誤的,而且肯定沒有正確的依據。李貞駒律師行受理的其中一個案例是發生在北愛爾蘭,雇主由於在移民官搜查時被當場發現工人正在現場準備菜式而被發出超過三萬英鎊的罰單。當時該雇主感到非常絕望,因為生意就是他的生計,若關閉生意就令到他失去生計,由於他在這方面沒有知識和經驗,他曾通過其中一個調解人反對該罰款,但都無效而令到罰款保持不變。然而,李貞駒律師行的律師通過運用正確的法律依據展開了激烈的辯論,英國邊境局再次承認,他們發出這一罰款給這個雇主是不正確的,並取消告票。 

  李貞駒律師還告訴記者,她和她的法律團隊最近已經成功就W先生在英國南部的民事處罰事項向上訴法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爭論點,現正等待上訴院的判決。如果W先生的案例得到最終成功,這將有利於許多業主在維護其利益提出民事罰款的上訴。 

   樹欲靜而風不止 息事難寧人 

  然而,目前有勇氣站出來與內政部對簿公堂的華人店主並不多見,這其中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因素。根據《移民,國籍和庇護法案2006年》,內政部對雇傭非法勞工的雇主提出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被告的雇主需要自己搜集證據來證明自己無罪,而內政部在開出罰單的時候,卻並不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 

  然而“說‘有’易說‘無’難”,在這個規定之下,很多被內政部開出罰單的華人雇主,沒有時間、精力或者相關的經驗去搜集證據去證明自己無罪,加上擔心上訴會帶來更多的罰款和花費,大都認罪交錢。對此,李貞駒律師表示,這類型的上訴費用並非必然是很昂貴。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可以提出反對的方式來處理,而不需就此對簿公堂。李指出,若根據恰當的法律和事實論據,處罰一般會被取消。 

  李貞駒律師認為,英國主流媒體的宣傳和內政部的輿論攻勢也是很多雇主放棄上訴的重要原因。“在一系列打擊非法雇傭行動中,英國邊境局發現了九個移民違規犯罪”,“有五個移民違規犯罪被發現在外賣店進行非法工作,而他們的雇主將會受到巨額罰款”,諸如此類的爆炸性新聞成為了過去18個月的全英頭條新聞。經過幾個月的頭條新聞的重點報道和通過不同形式的宣傳,令到全英國街知巷聞,這也對很多雇主的心理造成影響。所以許多雇主在移民官搜查後,一收到英國邊境管理局發出的罰款通知書,要求他們在28天內支付罰款,就會陷入驚慌,這些罰款所涉及的金額很多都非常巨大,而這些雇主在慌亂之中不知道如何應對,加上許多雇主都擔心提出民事處罰上訴的結果可能會導致收到更巨額的罰款單,而且也對於他們上訴能否成功缺乏信心,大多選擇認罪交錢。 

  據記者了解,在移民管制下,若被發現非法工作的工人,每雇用一個工人,雇主通常會被罰款5,000 至10,000英鎊,而這些罰款都是沒有上限的。面對這樣大數目的罰款,很多雇主還是選擇交錢,希望借此息事寧人,但“樹欲靜而風不止”,交完罰款事情卻並沒有完,甚至會在將來產生長期的負面影響。 

  李貞駒律師提醒雇主,若英國雇主接受了民事告票並繳納了罰款,這意味著承認聘請非法勞工,若他隨後12個月內希望申請海外勞工工作而依循法律去向英國邊境局作出雇主擔保牌照時,因他以往聘請非法勞工的記錄遭受英國邊境局的拒簽;對於成功申請到牌照的雇主,英國邊境局可能會撤銷該牌照。 

  林惠霞律師也表示,收到罰單就馬上交罰款其實就是變相地承認自己有罪,而且儘管目前這樣的案件,內政部大多只提起民事訴訟,但相關的刑事條例並未撤銷,如果相關記錄累積,同樣可能被控刑事犯罪,嚴重的可能坐監。 

  李貞駒律師講道:每個被發出民事處罰的業主都無需在收到罰款信件時就此感到絕望。李律師指出,民事處罰的立法(移民,國籍和庇護法案2006年)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個新的立法,英國邊境局仍在試圖找到正確的方式執行這些標準。因此,李律師認為英國邊境署將“千方百計”,以確保他們認為是正確執法。 

  因此,李律師建議每個收到民事罰款的人士應該馬上尋找對此類事件有經驗專業人士的法律意見。她指出,很多時候,業主將能對這個簡單的事實提出反對或提出上訴,如果使用了正確的法律和事實的論點證明英國邊境管理局是錯誤的,業主將獲得成功取消告票。業主不應該覺得支付罰款是他們唯一的途徑。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監察組民權組織的陳鐳文表示:“通過X先生的成功案例,邊境管理局的很多罰款可能並不合法或沒有遵照程序執行。民權建議已經交了罰款的雇主和即將交錢的雇主一定咨詢專業的法律建議,如果罰款被定性為非法,即使交了罰款的雇主也將有機會申請退款。 民權會一直關注事件的發展,也請廣大雇主關注華人報紙,我們會盡快告知我們大家下一步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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