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一名50歲內地男子否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意圖犯案的罪名,案件今天在香港高等法院聆訊。
控方說,被告去年8月到過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北角的辦事處視察,而被告銀包內亦藏有辦事處的地址。
被告在警方警誡下,否認意圖暗殺,但承認受指使來港,計劃弄傷某人的臀部。
控方傳召證人李柱銘作供,他說認為案件與其政治取向無關,又指每個月只會去該辦事處一次,而辦事處的地址隨處可見,包括橫額及廣告。他表示,沒有留意去年有否收到恐嚇信或電話。
另外,被告身上亦藏有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的住址。李柱銘說,與黎智英是好朋友,亦有為壹週刊撰寫文章,稿費撥歸民主黨。 |